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9-04-2020-014
- 备注/文号:新政〔2020〕279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10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转发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贯彻落实《翔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8-10 16:04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转发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贯彻落实《翔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冶金等工贸行业贯彻落实<翔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应急〔2020〕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树牢安全理念。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提高政治站位,进 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各层各级责任,坚决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三、聚焦工作重点,落细落实安全措施。
一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将专项整治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安排专门力量,迅速开展工作。二是结合各阶段特点,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督促相关行业企业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三是强化值班值守,从严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上传下达及时迅速,准确无误。
请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每季度首月1日前,报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2022年12月8日前,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成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0日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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