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9-08-2021-006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1〕2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1-10-26 11:25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10月14日凌晨,台湾高雄城中城大厦发生火灾,截至目前,已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伤,据悉,着火建筑地上12层,地下2层,共有住户120户。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厦安办[2021〕106号)以及《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厦翔安办[2021〕97号)要求,为全力防范化解高层建筑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掌握底数挂单销号。我街道有高层建筑(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及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和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重要性,认真宣贯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牵头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全街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开展滚动式排查,全面摸清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掌握底数清单、列出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切实解决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防范化解高层建筑突出消防安全风险。
       二、明确重点,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要紧盯消防设施、安全疏散、消防车通道(含登高施救场地)、电气燃气安全、消控室管理、微型消防站建设、电动车火灾防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八个重点环节,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建筑消防设施方面,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故障、损坏、瘫痪,消防控制室运行不正常、联动功能缺失。安全疏散方面,重点整治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楼层指示标识等不符合标准,避难层(间)堆放杂物或擅自改变用途。消防车通道方面,重点整治车道被封堵或被汽车、隔离桩、绿化景观占用,影响消防车通行和展开作业;消防生命通道和登高施救场地未落实立牌画线等标识化管理要求;架空电力设施、空中的管线、绿化景观、户外广告牌等占用消防登高场地,举高消防车无法停靠作业,影响救援行动。电气燃气安全方面,重点整治违规敷设电气线路、燃气管线,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违规用火、用电、用气,明火作业未落实现场监护和安全措施,电缆井、管道井未独立设置,防火封堵不严,违规堆放杂物。消防控制室管理方面,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未处于自动状态,未落实双人值班值守,值班员未持证上岗,不掌握应急处置程序,不会操作消防控制设备。微型消防站建设方面,重点整治未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未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未掌握消防设施、器材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电动车火灾防范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地下车库等区城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集中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棚未配置火灾报警、灭火器(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和器材。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缺位,防火检查巡查流于形式,消防设施检测维保弄虚作假,未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提示和应急疏散演练。
       三、各司其职,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务院、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厦门市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若干措施》,依据职责分工,务实推进整治工作,切实形成合力。各社区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发动村(居)委会、派出所、安监站、微型消防站等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清理疏散楼梯、疏散走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清理消防车通道堆放的杂物以及违规停放的私家车,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督促指导村(居)委会加强对高层建筑业委会的管理,引导其支持消防设施改造和安全基础提升。村建办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管理区域内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运用公维金改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老旧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安监站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高层建筑燃气管道、设施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燃气管道消防安全的调研和评估,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燃气管道、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督促指导供水企业排查高层建筑周边市政消火栓配置不足、缺失、损坏、圈占、埋压等问题。“两违办”依法清理影响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设施,依法查处高层住宅小区内违规停放机动车的行为,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建设以及擅自改变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使用功能的问题。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负责排查整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供电企业产权的建筑供配电设施;组织开展高层建筑防雷装置的安全检查,防止因雷击引起的火灾。道安办负责排查整治由其规划设置在高层建筑周边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停车泊位。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履行综合监管职能,提供消防安全业务指导,对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筑开展消防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加强高层建筑灭火应急救援准备,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加强对高层建筑微型消防站的联勤联训。教育、工信、卫健、民政、商务、文旅、应急、人防等部门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在职责范围内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警示宣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楼宇电视、户外LED屏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抖音等新兴媒介,密集播发高层建筑火灾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要针对目标人群,针对性推送消防安全常识,播发公益广告,普及防灭火常识,提升群众逃生自救技能。要分批次、分类别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专项整治期间,要依托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单位,要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隐患单位,依托民治力量、强硬手段,切实消除一批久拖未解决的隐患问题,全面降低火灾现实风险。
此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将列入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考核重点内容。工作期间,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街道消防工作站。联系人:黄丽纯,联系电话:788052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25日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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