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9-08-2022-010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2〕15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1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安委办〔2022〕11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厦安办〔2022〕161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厦翔安办〔2022〕121)要求,为着力防范化解电气火灾风险,全力遏制电气火灾多发势头,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老旧住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实施精准治理,推动各社区以及综合执法办、综治办、经服办、社区建设办、新店派出所、专职消防队、供电所等部门,以老旧住宅、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为重点,按照“摸清底数、找准隐患、落实整改”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改电气线路火灾隐患突出风险问题,实施表前、“表下线”(表后电气线路)改造,力争今冬明春和夏季用电高峰期,全街道电气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治范围
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的电气安全为重点。
(二)治理内容
1. 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
2. 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
3. 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
4. 落实电气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配备;
5. 对存在隐患的表外、表下线进行改造。
三、治理措施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数
街道牵头组织社区和相关单位,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摸排建立辖区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的底数清单,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上述场所开展绝缘检测和电阻回路检测。摸清存在电气火灾隐患的场所底数,建立改造对象库。
(二)增配更新设施器材
结合街道前期部署开展的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工作,开展电气、消防设施器材增配更新。
1. 老旧住宅小区落实“4个配备”: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灭火器、1个逃生面罩、1个烟感报警器。
2. 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和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落实“4个配备”:电气安全方面,每户配备1个漏电保护器;消防安全方面,依据场所规模、实有人数配备烟感报警器、灭火器、逃生面罩。
(三)分批实施电气改造
1. 开展表外电气工程改造,供电企业对表外电气工程实施改造,对现有电力线路以及与架空线路密切相连的塔、杆、交接箱、控制箱及配电箱等基础配套设施进行改造。其中,电表箱应为金属材质喷塑,户外设置的需带遮雨棚。电表箱应有接地,现场不具备接地条件时,应选用非金属材质计量箱。安装现场为潮湿、盐雾等易腐蚀、生锈环境的,应选用不锈钢材质或非金属材质计量箱。
2. 安装漏电保护装置,装设漏电保护器,带有过电流、过电压、漏电保护三功能,一般环境选择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动作时间不超过0.1S。
3. 改造表下电气线路,线路应采用铜芯电线,其规格应满足用电负荷需求且不得小于2×2.5mm2,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电气线路应穿阻燃管保护,直接敷设、放置在可燃物上的插座应拆移至不燃物上。
(四)建立工作长效机制
1. 常态化开展电气安全检查,由社区村(居)委会协同物业服务企业常态化检查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私拉乱接电线等电气类火灾隐患。
2. 引导群众使用合规电器,通过入户宣传、劝导等方式,引导村(居)民对“三无”电器产品、“老国标”插线板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电器设备进行更换。
3. 借力智慧技防措施,鼓励村(居)民住宅户内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以及联网型独立式感烟探测器,对火灾事故实现早期报警和探测。辖区已建成“智慧消防”“智慧用电”等平台的,应推动将数据信号接入平台。
4. 探索实行电气火灾意外保险,对接保险企业,探索、发行由政府统一参保的电气火灾意外保险。
四、时间步骤
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19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整治方法、经费来源并细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阶段(2022年11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电力部门提供技术支持,为基层网格力量进行培训,指导社区发动基层网格力量,摸排建立辖区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的底数清单,并对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同步开展显见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聘请具有相关电气资格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相关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电气安全检测,建立改造对象名单,分批制定改造计划方案。
(三)集中改造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按照“试点先行、逐步完善、全面覆盖”的原则,选取1-2个电气火灾多发的社区(村居)进行试点,形成经验后逐步推广。电力部门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安装力量,按照用户备料、施工免费的原则,结合建筑负荷特点、房屋位置、线路走向、自然天气等因素,实行“一房一策”的改造,重点采取改造电气线路、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措施。“表下线”以“整理、整顿”为主,对用户原有设备材料,质量安全合格的充分利旧,避免大拆大换,争取应改尽改。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由街道牵头,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由街道综合执法办、综治办、经服办、社区建设办、专职消防队及新店派出所、供电所等部门及相关单位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会商研判推进工作落实,社区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务求治理实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
街道负责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定期对各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综合执法办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落实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职责,收集整理辖区在改造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突出问题。
社区建设办负责提供老旧住宅小区底数清单,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旧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指导社区将电气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支持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改造老旧线路;负责提供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底数清单;负责提供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底数清单,指导各社区将改造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内容;提供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低收入群体(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居住场所底数清单。
经服办负责指导各社区在改造过程中合理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补助;负责对接电力部门,发挥专业优势,配合社区成立电力服务队、发动电力抄表员配合基层网格力量检查表内电气火灾隐患,提出技术标准和整改意见,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安装力量、培训教育等服务,确保改造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综治办负责协调配合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社区警务工作开展排查摸底工作。
(三)形成工作合力
排查整治过程中,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应加强协作,定期研究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纳入旧村改造、乡村振兴,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和文明单位(社区)创建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员会要发挥好末端优势,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整治任务稳步推进。
(四)强化宣教培训
邀请电力部门对新店派出所、村(居)委会、基层网格员、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力量开展电力安全隐患整治业务培训,重点教授铜铝线不规范交接、配电线路容量、过载超负荷、电弧放电等常见性隐患辨识方法。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定期播放电气火灾案例和安全用电知识,加强社会面用电防火安全宣传,引导群众认识火灾危害,提升改造意愿,主动参与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电气线路改造。
(五)落实经费保障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应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城中村综合治理、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将电气火灾隐患整治、电气线路改造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老旧住宅小区、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个人自筹、居民众筹等方式保障。鼓励住宅小区按照有关规定使用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改造老旧线路。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电气检测、设施器材配备、电气线路改造经费,可采取政府以奖代补、房东出资等方式实施。
(六)巩固整治成效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电气火灾安全隐患会商研判、信息互通、联合治理等工作机制,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确保电气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社会面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各社区在每阶段结束后3日内向街道消防工作站报送《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附件1)和《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联系人及电话:林丽冠,7175186)
附件:1. 电气火灾隐患排查(自查)表
2. 电气火灾隐患治理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1月18日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11月18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