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1-02-02-2015-005
- 备注/文号:新政〔2015〕179号
- 发布机构:新店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8-10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陈塘回民社区老年人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查的意见
时间:2015-08-10 15:42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陈塘回民社区
老年人协会变更法定代表人审查的意见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陈塘回民社区老年人协会: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变更社区老年人协会法定代表人的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同意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陈塘回民社区老年人协会法定代表人由丁天财变更为丁松培。请你协会接到此意见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开展相关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10日
新店镇党政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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