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配合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_默认类别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9月25日 星期四

翔安区新店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901-10-00-2022-001
  • 备注/文号:厦翔店街办〔2022〕12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配合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9-22 08:22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

  配合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

  例行督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内设机构、各社区:             

  为配合省生态环保督察组做好相关工作,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配合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新店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8日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配合2022年省生态环境

  保护例行督察工作方案

  为配合做好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相关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协调联络领导小组

  成立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配合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期间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毅  党工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张福祥  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副主任

  洪双顾  人大工委主任

  常务副组长:陈丽娜  副主任、秘书委员

  副  组  长:钟文强  党工委副书记(挂职)

  黄双明  副主任、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邱蓓蓓  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周武春  纪工委书记、监委会新店监察组组长

  徐振伟  宣传委员

  丁长瑞  党工委委员、新店派出所所长

  高  宇  副主任

  郑东云  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洪连合  新店征拆工作组副组长

  成  员:林斯捷  党政办(总协调人)

  谢霖建  社区建设办(副总协调人)

  张进民  执法中队

  杨朝福  综合执法办

  吕建阳  综合治理办

  吴海明  经济服务办

  黄丽萍  陈塘社区

  许月娇  祥美社区

  康水分  洪前社区

  彭双英  东兴社区

  洪明义  新店社区

  蔡长征  蔡厝社区

  余文斌  溪尾社区

  郑  不  祥吴社区

  林婷芬  洪琳湖社区

  叶晓坪  曾坂社区

  陈宁婷  新兴社区

  主要职责:负责配合省督察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配合督察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汇总分析相关情况,及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负责与区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总联络人进行衔接、沟通,接受省督察组交办的各项任务;负责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请示报告工作;负责调度、指挥4个专项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信访工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工作组4个专项工作组,具体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林斯捷  党政办主任

  副组长:谢霖建  社区建设办负责人

  吴海明  经济服务办负责人

  杨朝福  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成  员:张文狮  社区建设办职员

  巫昕璇  经济服务办职员

  徐友瀚  综合治理办职员

  陈武彪  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

  蔡  梅  党政办工作人员

  李绮靖  社区建设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制定综合协调组工作方案和汇报材料起草工作;(2)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接收、分解和督办;(3)整理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记录,制发会议纪要;(4)省督察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调查取证和下沉督察等联络协调工作;(5)调度掌握全街道迎检工作动态;(6)重大事项报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7)负责对省督察组调阅材料的接收、分解、转办和督办,汇总整理各有关部门和各社区报送的档案材料;(8)完成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信访工作组

  组  长:吕建阳  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副组长:陈成和  新店派出所副所长

  洪振楠  效能督查办工作人员

  张文狮  社区建设办职员

  成  员:王燕清  党政办工作人员

  洪小巧  社区建设办工作人员

  方小华  综合治理办工作人员

  朱水平  纪工委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制定信访工作组工作方案;(2)负责综合联络组转交信访件的接收、分解、转办、督办等工作;(3)组织对信访件的查处和反馈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综合联络组;(4)汇总调度各单位信访件查办和追责情况;(5)负责安排专人值班,疏导驻地上访群众至街道信访室进行投诉;(6)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动态;(7)完成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林斯捷  党政办主任

  副组长:蔡丽娟  社区建设办职员

  成  员:郑康棍  经济服务办职员

  洪振楠  党政办工作人员

  王丽萍  党政办工作人员

  郭燕婷  社区建设办工作人员

  朱舜洋  社区建设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1)制定省督察组下沉期间后勤保障工作方案,做好配合督察工作的资金、物资、车辆保障;(2)做好督察进驻期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3)接收、研究和落实综合协调组、信访工作组转交的后勤保障需求;(4)配合信访工作组做好省督察组驻地上访群众的疏导和群体性事件的维稳工作;(5)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动态;(6)完成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宣传工作组

  组  长:林斯捷  党政办主任

  副组长:章  乐  党政办科员

  成  员:吴日华  党政办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1)制定宣传报道和舆情(包括网络舆情)引导方案,组织我街道宣传报道工作;(2)接收、研究和落实综合协调组转交的宣传要求;(3)根据需要及时向省督察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和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报送督察期间的社会舆情;(4)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动态。

  二、主要任务

  (一)进驻督察前

  1、制定综合协调组工作方案。(综合协调组)

  2、制定信访工作组工作方案。(信访工作组)

  3、制定后勤保障工作方案。(后勤保障组)

  4、制定宣传报道和舆情引导方案。(宣传工作组)

  5、根据省督查组要求,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准备省督察组进驻当天的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汇报材料;(综合协调组)

  (2)整理调阅材料。(综合协调组)

  (二)进驻督察期间

  1、省督察组进驻工作对接。(综合协调组)

  2、协助安排个别谈话。(综合协调组)

  (1)谈话室安排;

  (2)街道领导谈话材料准备。

  3、协助做好有关档案资料收集移交。(综合协调组)

  (1)根据省督察组清单要求提供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指定由相关单位进行整理准备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

  (2)资料汇总、移交。

  4、协调安排走访问询和现场查看。

  (1)根据省督察组要求,做好走访问询、调查取证、下沉督察、约谈约见等的时间安排、协调联络工作;(综合协调组)

  (2)工作用车保障。(后勤保障组)

  5、协助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做好查处、督办工作。同时,建立机制、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禁止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一刀切”“运动式”整改。(信访工作组)

  (1)负责安排专人值班,疏导到驻地上访的群众至街道信访室进行投诉;

  (2)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根据属地进行分解、转办、汇总、督办、反馈;按照各片区划分,遇到片区内的信访件,由包片领导负责主抓,包社区干部具体实施,社区书记协同推进信访件处理工作。

  (3)对一般信访案件进行审核、抽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复查,对省督察组督办的信访件,组织街道相关部门直接查处。

  6、对省督察组要求问责的问题,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开展督查督办。(信访工作组)

  7、做好宣传报道、舆情管控工作。(宣传工作组)

  (1)做好省督察期间相关新闻报道,营造正面宣传氛围;

  (2)做好督察进驻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工作,做好预防措施,并定期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8、做好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信访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9、按照中央关于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做好督察进驻期间的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后勤保障组)

  (三)进驻督察结束后

  1、做好省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事项后续办理反馈,整理移交工作台账。(信访工作组)

  2、根据省督察组初步交换的意见,组织整理好相关问题佐证材料,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综合协调组、信访工作组)

  3、按照市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督察反馈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组)

  4、配合督察期间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后勤保障组)

  5、根据省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分解,由各社区各部门拟定整改措施,报党政办和街道整改办汇总整理,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后,将整改方案正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及区整改办,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协调组)

  6、接收省督察组转交要求问责的卷宗,协调相关部门启动调查问责程序。(信访工作组)

  7、街道整改办定期调度相关领域问题整改进展,街道效能督查办开展督查,并对各责任单位及人员工作不落实和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整改进展情况按时报送区委、区政府及区整改办并按照规定做好整改进展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协调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合力,是对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的综合督察,督察组将根据需要进行下沉督察,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阅资料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细化责任分工。各工作组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人员分工。针对省督察组下沉前期需协调的事项,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求,应尽快梳理明确并提请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统筹调度。省督察组下沉期间,所有人员由街道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统一指挥、集中办公,并建立工作微信群等快速响应渠道。各工作组每天20:00以前,向综合协调组通报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次日工作安排;总协调人及时研究协调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四)从严从实整改。各部门、各社区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坚决杜绝“一刀切”,消极应对督察的行为。

  (五)强化督查督办。对交办任务落实不到位或是严重滞后的社区和部门,由街道效能督查办跟踪督办,情节严重的实行通报、约谈等,确保省督察组进驻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根据督察相关要求,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附件:2022年新店街道生态环保主要问题责任分工表

  

  翔安区新店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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