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9日 星期四
各社区,各办(中心、队):
根据《中共翔安区委办公室 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委办发〔2024〕2号)和《中共翔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马巷街道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厦翔委编〔2024〕44号)文件精神及印章管理有关规定,为便于开展工作,即日起启用“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新印章,原旧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新启用、废止印章印模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启用印章印模
样式
废止印章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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