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2-07-00-2022-016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2〕50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3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马巷街道林长巡林制度暨三单一函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09-23 16:18

各办(中心),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林长办公室转发厦门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林长巡林制度暨三单一函工作制度>的通知》(厦翔林长办〔2022〕9号)》文件精神,我街道制定《马巷街道林长巡林制度暨三单一函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巡林制度

  暨三单一函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严格规范全街道林长巡林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保护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各级林长责任落实,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委办发〔2021〕14号)及翔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林长,是指街道、社区两级林长。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巡林,是指各级林长通过巡访、查看、调研等方式,督促指导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发现并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四条  各级林长办公室应结合实际,及时向林长报告“三单一函”,即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清单、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当前工作提示单和督办函,协助本级林长、副林长履行好职责。

  第五条  各级林长应加大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的巡林力度。街道林长、副林长每人每年不少于4次;社区林长、副林长每人每月不少于1次,森林防火期及重要节假日应加密巡林频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较多或较严重的责任区域,相应林长应加密巡林频次。

  第六条  根据各级林长职责,林长巡林主要内容包括:

  (一)街道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

  (二)街道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福建省、市、区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各项任务指标。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三)街道、社区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护林员工作,配合完善护林员系统,推进信息化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厦门市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理”。

  第七条  各级林长办公室要建立巡林登记台账,详细记录各级林长的巡林路线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等。

  第八条  对巡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下发工作提示单(一般性问题)、工作督办函(重大、紧急问题)进行查处整改,工作提示单、工作督办函由街道林长或林长办主任签发。对超出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本级难以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林长或林长办报告。林长办负责问题处理的统筹协调、跟踪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同级林长反馈。相关部门接到林长工作提示单、重大问题督办函后,必须对相关问题限期处理,并及时向林长办反馈。街道林长及林长办对问题处理的过程、结果,应当跟踪监督,确保解决到位。

  第九条  林长巡林工作是区林长制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重点考核巡林到位情况和问题发现、处理、落实情况。对巡林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街道将及时警示约谈。对未按规定进行巡林的、巡林过程中对发现问题不处理的,或未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处理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追责。对表现突出,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成绩优秀的林长,将及时予以表彰,宣传先进典型。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

  2.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责任区域问题清单

  3.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制工作提示单

  4.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制工作督办函

  附件1

  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责任区域森林资源清单

  林长

 

  责任区

 

  森林资源、湿地概况

 

  分项指标

  森林覆盖率

 

  森林蓄积量

 

  林地保有量

 

  生态公益林面积

 

  天然林面积

 

  湿地面积

 

  自然保护地面积

 

  报告部门

  签发部门(盖章):     批准人签字:

  附件2

  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责任区域问题清单

  林长

 

  责任区

 

  问题清单

  整改问题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整改进展

       
       
       
       
       
       
       
       

  报告部门

  签发部门(盖章):     批准人签字:

  附件3        

  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制工作提示单

  编号:****   时间:

  提示对象

 

  提示事项

 

  提示部门

  提示部门(盖章):提示人签字:

  附件4      

  翔安区马巷街道林长制工作督办函

  编号:****林长办督〔20**〕**号  

  督办时间

 

  责任单位

 

  督办事项

 

  完成时间

 

  督办单位

  签发部门(盖章):签发人: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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