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2-07-00-2022-017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2〕53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29
各办(中心),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有效落实,现将《2022年马巷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马巷街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提升农村建设品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2022年厦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点》,现提出我街道2022年工作要点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扎实推进社区厕所革命
持续推进社区户用厕所建设和公厕提档升级,因地制宜,统筹衔接社区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长效推进新建农房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进一步巩固社区户用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成果。合理优化社区公厕布局,健全公厕日常管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一长两员”制度(公厕长、保洁员、管理员),强化日常卫生保洁,提升智慧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区建设办(农林)、社区建设办
(村建)、党政办(宣传),各社区
(二)加快推进社区水环境治理
实施社区生活污水提升治理,推进乡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建立社区黑臭水体台账,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开展社区小微水体治理,提升水体水质。加强监管,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工作。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村建)、社区建设办(农林),各社区
(三)深入实施社区生活垃圾治理
进一步健全社区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社区环境日常保洁水平。推行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加强考评督导,不断提升分类水平。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建设。加强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指导,进一步做好经营主体服务管理工作,扩大网络服务覆盖面。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区建设办(农林)、经济服务办,各社区
(四)持续提升社区居住品质
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加快编制“让村民看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村庄规划,规范用地建房审批,强化农房风貌管控,整治既有裸房。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区建设办(村建)
(五)不断完善社区基础设施
推动社区公路提级改造,推进社区公路路灯、绿化、安全防护等配套工程建设完善,提升社区道路养护水平。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村建)、社区建设办(农林),各社区
(六)持续改善村庄公共环境
加强社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三线”维护梳理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优化农网网架结构,提高农网供电可靠性;同步推进社区通信线路和广播电视线路的违规搭挂整治。健全村庄应急管理体系,提升改造自然灾害避灾点。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项目)、综合执法办、社区建设办(村建)、社区建设办(农林)、国网供电公司翔安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翔安分公司、移动公司翔安分公司、电信公司翔安分公司、联通公司翔安分公司
(七)深入开展社区清洁行动
持续开展社区清洁行动,围绕“共建洁美家园 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由“清脏”向“治乱”拓展,发动广大群众会同专业环卫队伍共同做好社区清洁工作,探索环境卫生红榜、积分兑换等奖惩激励机制,将社区清洁纳入村规民约,引导居民养成文明习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区清洁标准,推动社区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社区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社区群众积极投身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区建设办(农林)、社区建设办(村建)、社区建设办(卫建)、共青团、妇联,各社区
(八)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提高农民健康素养。开展除“四害”等活动,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继续推进卫生城镇的创建工作,鼓励社区不断完善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社区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卫建),各社区
二、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
健全由农林办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专项主抓、具体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以社区建设品质提升为重点,推进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量化任务。不断完善调度制度,运用好一线调研、现场推进会等形式,推动工作落实。用好“互联网+督查”投诉举报平台,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责任单位: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
(二)注重典型引领
整体推进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案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引领,示范带动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街道有关部门,各社区
(三)强化考核激励
将改善社区人居环境纳入相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
责任单位:纪工委、党政办(组织)、党政办(效能)、社区建设办(农林),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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