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环境整治提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统筹城乡事业发展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18日 星期三

翔安区马巷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902-07-00-2024-001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4〕29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27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环境整治提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5-27 15:27

各社区,各办(中心、队),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巩固提升城中村现代化治理成效,完善城中村治理长效机制,促进环境改善,提高生活品质,马巷街道办事处即日起于辖区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打造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街道牵头、部门联动、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清理整治市容市貌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实行“城警联动”重点对违法违规占道经营、沿街商铺“门前三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违规占道、城乡环境卫生保洁等方面开展整治,营造整洁、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提升内容及重点区域

  (一)重点整治内容

  1.占道经营:商铺违规跨店经营、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等行为;

  2.“门前三包”:临路(街)所有的单位、门店、住户担负起“包卫生、包秩序、包设施”的责任,范围区域纵向为其使用和管理的建筑物门前至人行道外沿,横向为其使用的建筑物沿街方向两端墙体(共用墙体以墙中线为界)之间范围,立面为建筑物的外立面。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放秩序:在公路、城市道路、市政人行道、村巷道等违规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的行为;

  4.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村域范围内道路保洁、环卫设施管理和生活垃圾转运等工作;

  (二)重点整治区域

  1.郑坂春光路、集趣夜市;

  2.马巷中心市场、旧农贸市场;

  3.书院路、马巷老街;

  4.西亭中路、上庄中路;

  5.其它重点场所及路段。                            

  三、工作分工

  (一)综治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好街道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环境整治提升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街道综合执法办。负责统筹协调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及对各部门、各社区整治工作开展督促、指导、晾晒、考评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陈旭波  马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  组  长:吕东进  马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成      员:曾  强  马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世刚  马巷交警中队中队长

  王  炜  马巷执法中队中队长  

  刑竣南  马巷派出所副所长

  魏家鑫  马巷街道综合执法办负责人

  许琛琛  马巷街道综合治理办负责人

  苏志清  马巷街道宣传部门负责人

  (二)违规占道组

  由综执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主要对跨店经营、流动摊贩、“门前三包”、非机动车乱停放等影响公共场所环境秩序问题进行治理。(责任部门:综执办、马巷执法中队、马巷市场监管所、各社区)    

  (三)环卫保洁组                                         

  由综执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重点对村域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卫生死角开展保洁清扫;重点整治垃圾收集点、转运点环境脏乱、污水横流和公共卫生间未及时保洁问题;加强点位督导,确保垃圾分类精准投放,杜绝垃圾桶身脏污、破损、“爆桶”现象。(责任部门:综执办、马巷执法中队、市政环境有限公司、各社区)                                                

  (四)交通秩序组   

  由道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对机动车在城区道路违法占道、乱停乱放问题,对机动车不按道行驶、斑马线上不礼让,非机动车乱停放,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或者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治理。(责任部门:道安办、马巷交警中队、各社区)   

  (五)宣传工作组                                                      

  由宣传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充分利用报刊、公众号、广播、视频号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曝光典型案例;着力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广泛开展教育引导。(责任部门:宣传部门、各社区)

  (六)维稳工作组

  由综治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单位参与。负责市容市貌专项整治行动的现场维稳、秩序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高度重视村民、商户思想工作和维稳工作,联合社区深入市场摸排不稳定因素,引导有关商户和村民依法合理反映诉求,及时化解初期矛盾;对个别挑头闹事生非的违法人员,联合派出所依法予以打击,全力维护市场稳定。(责任部门:综治办、马巷派出所、各社区)

  (七)各工作片、各社区

  建设常态化驻点场所,为入驻工作人员提供基本工作保障;对村道、巷道未按规范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予以劝离制止;扩大公众参与度,发动老人协会、商家联盟、房东协会、志愿者等参与共管,引导商户、市民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按照“按需设置、方便群众、疏堵结合、规范设置、依法治理”的原则,在不影响安全、交通、市容和不侵占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村民、商户的实际需求,选址设立“摊规点”,严格落实登记审核及后续管理责任;制定常态化巡查管控制度,发动社区网格员巡查市容市貌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宣传阶段(2024年5月15日至5月19日)

  马巷街道办事处牵头成立环境整治提升综合治理小组,开展分析研判,找准问题症结,制定《马巷街道环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动员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各社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广泛宣传、提前告知。

  (二)全面整治阶段(2024年5月20日至6月30日)

  各部门、各社区对照整治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严格时间节点,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先主次干道,后背街小巷,逐社区整治”的方式,集中力量进行“地毯式”清理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各社区要边整治边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各类环境整治提升问题回潮反弹,实现“无缝隙、无断档、全覆盖”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专项整治后,将流动摊贩、沿街商铺占道经营行为纳入大市政物业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强化领导。根据环境整治提升职责分工和任务特点,建立“一办五组”工作专班,各专项工作组由分项牵头单位(综执办、道安办、宣传办、综治办)明确专项工作组牵头责任人和联络员,推动各项工作有序有效落实。                                                           

  (二)宣传发动,正向引导。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扩大公众参与度,发动志愿者、商家联盟、自治组织等参与共管,引导商户、市民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提高大局意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局面。整治过程中,要做好文明劝导、文明执法,保持良好形象,防止负面舆情。

  (三)注重实效,常态整治。各牵头单位要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围绕提升目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做到以细求实、以实求效;要相互配合、强化协同,按照“周期集群仗、常态小整治”的思路推进整治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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