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902-09-01-2023-023
  • 备注/文号:厦翔马街办〔2023〕65号
  • 发布机构:马巷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9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马巷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9-19 16:15

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全力防范化解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翔安区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结合我街道实际,研究制定《马巷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马巷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马巷街道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

  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出租屋、“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固化今年以来的整治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整治,保持对存在的“三合一”场所的高压整治态势,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马巷街道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在辖区部署开展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街道职能部门共管共治,社会单位依法履责,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原则,落实“防消宣”一体化思维,建立健全我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长效工作机制,通过社区基层力量起底摸排、街道专职消防队巡查检查、多部门联动执法治理等方式方法固化“排查﹣整治﹣回潮﹣复查”的常态闭合整治模式。通过3个月的集中攻坚行动,推进“三合一”场所整治活动向纵深开展,进一步推动场所物防技防改造,实现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整治存量,抑制增量”,保持我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整治范围

  (一)生产型“三合一”场所:在工厂生产车间或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在自建民房、商品房或出租房屋内从事加工生产,从业人员生产住宿在同一场所内。

  (二)经营型“三合一”场所:在商住楼、临街商业用房或自建民房、出租房的店面开店经商,从业人员留店住宿、店家合一。

  (三)其他类型“三合一”场所:沿街商铺、群租房、加工作坊、工贸企业、电商办公仓库等其它生产、储存、经营与住宿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四)已整改“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范围,严防回潮。

  三、工作步骤

  各社区要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对“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常抓不懈,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强化整治责任,明确排查方式、落实整改措施,社区书记负总责,分管两委具体负责,包社区领导、干部指导督促,持续完善“五包干”制度,包片、包点、包村、包厂、包店,确保每一处排查发现的“三合一”有专人跟踪督促整改并定期回访。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街道办将每半个月调度一次,由街道消安委办牵头,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和指导。

  (一)再排查再核实(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

  1.全面排查起底。借鉴新圩镇整治“三合一”场所的工作经验做法,按照“重点推进+集中攻坚”的工作模式,集中1个月的时间,对“三合一”场所摸排大起底。对于“三合一”场所较为分散、数量较少的社区,采取各自社区带队检查,必要时街道专职消防队配合督促整改的模式;对于“三合一”现象相对集中、数量较多的郑坂、西坂、五星等社区,采取街道专职消防队联合社区消防巡护队重点推进、责任到人的方式。将街道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网格员分成3个排查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负责6个社区,同时纳入社区消防巡护队人员,实行“五包干”制度,包片、包点、包村、包厂、包店,对排查小组培训组训统一检查标准要点(见附件1),统一整改措施,统一宣传培训。依托网格通 APP 消防安全“5+3”必查模块,全面滚动排查“三合一”场所,建立底数清单,逐家登记造册,载明建筑信息、消防设施、居住人数、宣传培训等要素(见附件2、3),明确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

  2.落实督导核查。各社区每周五12时前需上报本周摸排表格(附件2、3),由街道消防工作站组织人员对各社区前一周上报的数据进行现场核查,并每周晾晒通报。

  (二)合力督促整改隐患(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30日)

  1.全力整治隐患。明确社区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发动社区两委、消防工作站、片警、综治网格、综合执法、市场监督所等基层力量,开展“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和宣传引导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三合一”场所,要立即清理劝离住宿人员,或者对照整治技术标准,采取硬隔离防火墙建设,隔墙上不开设任何门窗洞口,做到人场(生产、仓库、经营场所)完全分隔,疏散通道分开;各社区微型消防站要对已在册“三合一”场所开展巡查,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整改情况(附件2、3)上报街道消防工作站,形成长效机制;要对整改合格的“三合一”场所,明确日常监管责任人,严防“回潮”;要建立整治工作档案,做到一家一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跟踪督促整改,做到资料齐全,有整改通知、有复查结论、有回访登记。

  2.物防技防改造。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可采用住用分离(增设实体墙硬隔离)、开辟第二逃生通道(在安装防火门和感烟探测器并实现联动功能达到防火分隔基础上,通过开设安全出口和逃生窗、增设疏散楼梯、竖梯、绳梯)等措施。各社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有关标准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大力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声光报警,配备灭火器、逃生面罩,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提升场所消防安全水平。

  3.持续宣传教育。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微信群、村村响、宣传栏等平台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三合一”场所火灾案例、合住的危害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曝光典型“三合一”场所违法违规行为,保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整治氛围。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引导沿街商铺人员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组织开展常见火灾风险学习,对商铺消防安全开展自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自改,实现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

  4.部门联合机制。对拒不整改(久拖不改)的“三合一”场所,街道消安委办将每周集中汇总一次上报区消安委办,届时将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马巷派出所、马巷市监所、马巷执法中队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坚决督促整改。

  (三)督导核查“回头看”(2023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1.复查严防“回潮”。各社区要严格落实定期回访制度,对在册已完成整改的所有“三合一”场所定期回访复查。对于“回潮”的“三合一”场所加大回访频次,加强宣传教育,签订承诺书。对于多次“回潮”的“三合一”场所要及时反馈街道消防工作站,届时将组织联合执法,从重处罚。

  2.明察暗访结合。街道消安委办将适时组织人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三合一”场所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通报全街道,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考评、平安建设考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三合一”场所消防隐患的危险性,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包社区领导、干部要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对应社区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

  (二)加强综合治理。街道消防工作站将与马巷派出所、安监站、村建办、马巷市场监督管理所、马巷执法中队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综合运用劝导搬离迁出、物防技防改造、信用联合惩戒等方式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子屏以及微信群、公众号等融媒体宣传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三合一”场所的火灾案例、整治工作危害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保持“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的整治氛围。

  附件: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要点

  2.马巷街道“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明细

  3.马巷街道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排查情况明细表

  附件1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标准要点

  一、看室内建筑是否有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场所。

  整改措施:一是迁出住宿人员;二是对具备改造条件的“三合一”场所,可采用住用分离(增设实体墙硬隔离);三是开辟第二逃生通道(在安装防火门和感烟探测器并实现联动和报警功能,开设安全出口或逃生窗、辅助疏散措施)、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目的是做到防止烟气、火势蔓延到居住场所。

  二、看室内场所是否有电动自行车停放或者充电。

  整改措施:一是将电动自行车在室内的集中充电区停放或充电,该充电区与其他区域采取实体墙进行硬隔离。二是在室外停放,在室外建设充电桩并进行充电。目的是防止烟气、火势蔓延到居住场所或者疏散楼梯。

  三、看室内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疏散通道是否保持畅通。设置有防盗窗的场所是否有开设必要的逃生窗。

  整改措施:一是安全出口应保证应急时能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不得上锁、堵塞或者封闭。二是疏散楼梯、疏散通道不能被占用、堵塞或者封闭。三是设置有防盗窗的场所,每层应开设必要的逃生窗。四、看室内建筑吊顶、墙面、楼梯间是否有使用海绵、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木板等易燃材料装修或者作为办公、居住分隔墙使用。整改措施:将海绵、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木板等易燃材料进行拆除,不再室内装修使用。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连通处采用实体墙进行硬隔离。

  四、看室内建筑灭火器是否配置充足,是否摆放在显眼、方便取用的位置,压力是否在绿色指针范围内。询问经营者是否会熟悉使用灭火器。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消防逃生面罩等消防设施。

  整改措施: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消防设施,满足人员应急疏散时最低的照度。建议室内场所约每75平方米左右配备1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每个点配置不少于2具。出租屋宜按照居住人员1:1比例配备消防逃生面罩。

  五、看室内建筑是否有私拉乱接电线、电线是否套管、是否过负荷用电、是否有短路烧焦味道或烟熏痕迹等、是否用电器散热不利、用电器覆盖可燃物或距离过近。

  整改措施:配电线路明敷时,应采取穿管等保护措施。室内电表箱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六、看室内建筑是否有烛台焚香烧纸、蚊香、烟头等。

  整改措施:加强室内火源的规范管理和使用,提醒经营者加强消防安全意识,做到“家中用火不离人,离人必先把火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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