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_市容环卫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7月4日 星期五

翔安区内厝镇
  • 索 引 号:XM06903-07-06-2021-005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1)23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09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1-19 15:17

各村(居)、镇各部门:

  现将《关于内厝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内厝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翔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的原则,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紧紧围绕更高水平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以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林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在我镇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好我镇绿水青山,持续提升我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忠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加强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责任体系,明确镇、村(居)林长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部门各司其职,逐级明确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2.坚持保护为主、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发展理念,加强森林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全方位提升森林质量,有效改善森林生态环境,持续增强生态服务功能。

  3.坚持民生为主、绿色惠民。以增强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解决林业生态问题为导向,聚焦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促进绿色富民惠民,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推动林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4.坚持制度约束,推动全民参与。严格依法治林管林,加强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尊重自然、爱林护绿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基本建立配套制度。

  到2025年底,完成区下达森林覆盖率要求以及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要求,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稳定提升,森林资源进一步提质增效,生态产业化持续发展,森林综合保护能力显著增强,森林生态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到2035年,完成区下达森林覆盖率要求以及森林活立木蓄积量要求,林分结构更加科学合理,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森林生态服务更加普惠,初步实现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设立镇、村(居)两级林长。镇级设立林长,由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林长,由分管领导同志担任,各村(居)同时设立林长、副林长。

  镇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同时,设立镇级林长办公室,镇级林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镇林长办公室副主任由镇指定专人担任。

  2.建立部门协作机制。镇级建立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镇级林长制协作单位包括经发中心、组织、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办、派出所、财经办、环保办、事务办、执法中队等部门。协作单位各确定1名分管领导为协作组成员,1名业务干部作为联络员。

  3.划分责任区域。镇、村(居)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责任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实现全覆盖。镇级林长责任区域以村(居)为单位,村(居)林长责任区域为本村(居)。

  五、工作职责

  1.镇林长职责。镇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区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建立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组织体系,对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森林督查负总责。镇副林长负责督促指导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福建省林业发展专项规划各项任务指标。加强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镇、村(居)林长负责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护林员工作,配合完善护林员系统,推进信息化管理,落实源头管理责任,做好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上报工作,配合完成《厦门市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做到火情“早发现、早处理”。

  2.镇林长办公室职责。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的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定期或不定期向同级及上级林长办公室林长报告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提请研究、协调、解决本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落实林长决定事项,承办林长会议,协助林长履职尽责。

  各职能部门、各村(居)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六、主要任务

  1.实现全镇森林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管理体系。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将责任区域内林地按行政区域、自然地貌、交通状况、管护面积和难度等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内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具体护林员。每个网格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牌,每个网格至少一块。公告牌应标明该网格位置图、管护面积、护林员职责、责任林长、报警电话等内容。公告牌应经区林长办公室审核并统一编号,为确保每个网格四界明晰,权责清楚,在勘界时应打桩定界。

  2.落实林业综合改革。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巩固扩大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积极推动城市建成区内及周边山体,适时探索将部分分散在各人的集体林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到合格的市场主体。完善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改革。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提供优质的森林生态产品,重点引导推进林下经济、花卉苗木、森林步道、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

  3.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根据《厦门市森林防灭火提升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科学规划和建设森林防火道路及生物防火林带,形成布局合理的森林防火道路网络。组建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确保每块林地都有林长和护林员负责管理。提高护林员的准入水平,强化对护林员等管护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发挥源头管理森林资源作用。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即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能力,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狠抓责任落实。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林业发展规划方案,强化统筹治理,推动制度建设,完善责任机制,确保2025年、2035年各项目标的实现。

  2.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定期通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工作,确保林长制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到位。

  3.加大宣传引导。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机制,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立林长公示牌,公开责任区域范围、负责的林长、护林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探索推行林长制实施情况的第三方评估机制,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规划留绿、见缝插绿、严管护绿”的绿色文明意识,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林长制工作,对创新先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内厝镇镇和村(居)两级林长及责任区域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