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3-07-06-2023-002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3〕1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05
各村(居)、镇各部门:
为推进农业垃圾源头减量管理,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大市政”处置固体度弃物工作方案的通知》(厦翔政办〔2023〕15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内厝镇农业垃圾源头减量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区统一部署,我镇将农业垃圾源头管控纳入大市政管理过程,构建“源头管控、疏堵结合,职费明晰、各司其职,层层监管、跟踪问效”互通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固体废弃物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努力营造宜居宜业和美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为组织开展好我镇农业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决定成立内厝镇农业垃圾源头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业垃圾源头减量工作的督促指导,综合协调各村(居)、各相关部门开展农业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组 长:邱舒艺(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副组长:赖伟春(党委秘书委员、副镇长)
王 琦(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陈朝阳(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建新(综合执法队负责人、环卫所负责人)
黄小冬(综合服务中心职员)
柯常青(综合执法队职员)
彭育芳(河长办专管员)
许燕婷(林长办协管员)
许永楠(环卫所协管员)
领导小组划分专项巡河、农膜和农药包装度弃物回收利用、林区环境卫生巡查3个专项小组,分别挂靠在镇河长办、经发中心、林长办。邱舒艺任组长,分管领导赖伟春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挂靠在经发中心,陈朝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如有人员变动,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三、主要任务
1.河道垃圾清理。各河段长作为责任河道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对责任河道巡回检查,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做好台账整理,不断完善河长巡河机制,有效落实河长履职责任,加强河道保护管理,合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生态环境。
2.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清理。经发中心牵头确定农膜和农药包装度弃物回收主体,指导主体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农膜和农药包装度弃物回收工作的日常监管。
3.林区垃圾清理。在村(居)建立林区环境卫生巡查机制的基础上,镇林长办进一步加强督促护林员巡查管护力度,及时将护林员巡查的线索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如镇综合执法队,并由镇综合执法队督促对林木上吊挂杂物,林地堆放垃圾开展清理,彻底清除林区垃圾,并依规依法查处向林地倾倒垃圾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各村(居)、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岗位职能,充分调动工作力量,抓好工作落实,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2.落实属地责任,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巡查范围,不留“盲点”、“死角”,加强重点区域巡查密度及强度,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原则,密切关注村(居)周边动态,提前掌握可疑情况,及时处置苗头问题,把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在源头、解决在“萌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3.加强宣传引导,浓厚整治氛围。要利用各种新媒体与传统媒体,宣传农业垃圾源头减量管理的重要性,普及治理知识和技术,鼓励公众参与和监督,增强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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