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环保网格员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_市容环卫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7月5日 星期六

翔安区内厝镇
  • 索 引 号:XM06903-07-06-2023-004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3〕251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1-28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厝镇环保网格员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11-28 08:28

各村(居)、镇各部门:

  现将《内厝镇环保网格员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内厝镇环保网格员考核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我镇环保网格员考评工作,正确评价环保网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环境监管网格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环保网格员队伍,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近年网格化环保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镇年度环保网格员考核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决定成立内厝镇环保办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副镇长陈璐珊担任,副组长由环保办负责人郑建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环保办工作人员组成。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所指考评对象包含镇环保办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三级环保网格员)和由各村(居)“两委”或推荐一名担任环保巡查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四级环保网格员)。

  三、考核标准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 以三、四级网格员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考评网格员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包含以下内容:

  1.工作作风考评(分值20分)。考评网格员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方面表现。

  2.培训与能力考评(分值20分)。考评网格员参加环保专项业务培训情况及履行环保监管职责的能力。网格员应积极参加环保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环保网格员手册内容,熟知环保巡查要点,熟悉事件上报流程,掌握环保网格平台(APP)使用技能,不断提高环保业务能力。

  3.工作实绩考评(分值60分)。(1)三级网格员。一是考评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完成情况,包含网格员按照“五定”机制巡查频次要求,登录各区网格化环保监管平台巡查上报环保事件数(5件/月事件数、10件/月巡查数)和上报事件信息完整性(包括事件标题、事件类型、上报网格员姓名、网格员联系方式、上报时间、事件发生地址、事件描述、处理结果)。其中涉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重点网格的网格员巡查上报环保事件应包含有问题整改相关内容。二是考评网格员协助区环委办完成任务情况,包括协助处理环境投诉、环保管理,开展环境检查、宣传教育等。(2)四级网格员。考评网格员日常巡查工作完成情况,包含网格员按照“五定”机制巡查频次要求,登录各区网格化环保监管平台巡查上报环保事件数(5件/月事件数、10件/月巡查数),和上报事件信息完整性(包括事件标题、事件类型、上报网格员姓名、网格员联系方式、上报时间、事件发生地址、事件描述、处理结果)。其中涉及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重点网格的网格员巡查上报环保事件应包含有问题整改相关内容。

  4.特别加分和扣分项目。(1)特别加分项目。网格员巡查上报环保违法行为线索,由环保部门采用“四个配套办法”查处或适用司法移送。积极协调环境污染纠纷,化解厂群矛盾;及时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等,根据情况加5-20分。(2)特别扣分项目。网格员滥用职权、敲诈勒索或者收受贿赂;网格区域内出现突发环境事件未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日常巡查记录弄虚作假等,根据情节轻重扣5-20分。

  四、评分标准

  1.在工作作风的要素中,选择高、较高、一般、较差分别换算得分20分、15分、12分和9分。

  2.在培训与能力的要素中,选择强、较强、一般、较差分别换算得分20分、15分、12分和9分。

  3.在工作实绩的要素中,选择好、较好、一般、较差分别换算得分60分、55分、50分和40分。

  根据每项得分换算,本测评表最高100分,最低58分,每项测评后请核算个人总分。

  五、考核方法

  1.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每名环保网格员的测评得分。

  2.根据考核得分排名,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六、考评奖惩

  环保网格员的考评由镇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区环保局进行指导及监督。每年度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考评以月度考评上报数据及考核领导小组打分结合进行,每年1月对上年度考评结果进行公示及通报。

  1.月度考评。三、四级网格员在网格化环保监管平台巡查上报环保事件数和上报事件信息完整性达到每人5件/月事件数、10件/月巡查数。

  2.年度考评。根据月考评汇总及年终考核,按照分数设置第一名1个,第二名2个,第三名3个,由镇政府进行表彰。年度考评低于60分,由镇政府视情节给予告诫、通报、扣减奖金和解聘等处理措施。

  七、纪律和要求

  1.参与年度考核的全体人员,应讲团结,讲事业,讲大局,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正确对被考核人员进行评价。

  2.参加考核人员要认真负责对照选项,逐一进行评分,按时提交考核表。

  3.考核组成员不得泄露参与被考核人员的分数情况。

  4.考核评分应体现公平公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敷衍了事的现象,该测评表将作废表处理。

  5.考核领导小组联系人:陈惠清、黄凤英,联系电话:13860198921、15860704267。

  本办法由镇环保办负责解释,自2023年1月起施行,每年度以此方案实施,若遇到上级文件或实际情况调整,则以补充通知为准。

  附件:内厝镇环保网格员年度考核测评表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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