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3-07-06-2023-005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3〕26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2-20
各村(居)、镇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加强迎接督察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现将《内厝镇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贯彻落实。
关于内厝镇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
经镇党委和政府研究,为配合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加强迎接督察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并决定成立内厝镇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一、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邱舒艺(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冬川(党委三级调研员、副镇长)
柯水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林毓艺(党委秘书委员、副镇长)
官海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吕超智(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璐珊(副镇长)
王 琦(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蔡峥敏(科技镇长助理)
张乾明(征拆工作组副组长)
林李育(征拆工作组副组长)
成 员:朱金向(党政办负责人)洪奕峰(文化中心科员)
沈高场(效能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幸权(综治办负责人)叶 峰(纪委副书记)
许艺殊(经服办主任) 张进民(执法中队长)
傅江铭(建设办负责人)刘传刚(国土所负责人)
陈朝阳(经发中心、河长办负责人)
郑建新(环保办、环卫所负责人)
许水侨(上塘社区书记) 林海棠(美山村书记)
王东晓(赵岗村书记) 许永谦(许厝村书记)
陈松艺(曾厝村书记) 柯金概(霞美村书记)
宋职工(锄山村书记) 林华荣(莲塘村书记)
黄和平(前垵村书记) 陈思明(新垵村书记)
黄火明(黄厝村书记) 陈剑波(莲前村书记)
黄明铿(鸿山村书记) 易 池(官路村书记)
许晓东(后垵村书记) 李春福(琼坑村书记)
黄加移(后田村书记)
二、建立工作机制。协调联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督察迎检工作,挂靠在党政办公室办,办公室成员包括朱金向、郑建新、张进民、黄小东、傅江铭。下设4个工作小组,各小组及组成部门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陈璐珊(副镇长)
副组长:陈冬川(党委三级调研员、副镇长)
成 员:河长办、环保办、村建办、文化中心(宣传)、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农口)、执法中队。
主要职责:落实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及消除劣V类水体等综合协调工作。具体包括:一是负责与上级环保督察组的对接工作,同时协调其他小组开展具体工作。二是负责中央督察组和区、镇两级联络领导小组交办任务的接收、分解和督办。三是协调镇党委和政府领导有关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工作。四是做好有关会议的材料准备和记录工作。五是协同做好督查期间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和下沉督查等组织工作。六是调度掌握全镇迎检工作动态,汇总上报镇迎检工作情况。七是重大事项报告镇党委和政府和协调联络领导小组领导。八是处理好各项突发污染源的取证、处罚和督察整改。
(二)信访督察组
组 长:柯水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林毓艺(党委秘书委员、副镇长)
成 员:纪委办、综治办、效能办。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信访督导工作方案。二是负责区信访督察组、镇综合联络组转交信访件的接收、分解、转办和督办。三是组织对信访件的查处和反馈情况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区信访督察组、镇综合联络组。四是负责安排专人值班,疏导到驻地上访的群众至区信访局进行投诉。五是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动态。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官海华(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蔡峥敏(科技镇长助理)
成 员:环卫所、党政办。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后勤接待工作方案、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做好中央督查期间辖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三是负责综合协调组转交后勤保障需求实现的接收和落实。四是配合信访督查组做好驻地上访群众的疏导和群众性事件的维稳工作。五是向综合协调组报送工作动态。
(四)宣传工作组
组 长:蔡峥敏(科技镇长助理)
副组长:林李育(征拆工作组副组长)
成 员:文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一是制定宣传报道和舆论把控方案,组织我镇宣传报道工作。二是负责区宣传工作组、镇综合协调组转交宣传要求的接收和落实。三是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和区综合协调组领导以及镇党委政府和镇综合协调组领导报送督查期间舆情。
三、主要任务
(一)进驻督察前。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一是准备内厝镇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汇报材料(综合协调组)。二是整理调阅材料(综合协调组)。
(二)进驻督察期间
1.督察组进驻工作对接(综合协调组)。
2.协助安排个别谈话(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包括:谈话室安排、镇领导谈话材料准备。
3.协助做好有关档案资料收集移交(综合协调组)包括根据督察组清单要求提供资料清单,进行分类,指定由相关单位进行整理准备并按时报送相关资料。资料汇总、移交。
4.协调安排走访问询和现场查看。根据督察组要求,做好走访问询、调查取证、下沉督察、约谈约见等的时间安排、协调联络工作(综合协调组)。工作用车保障(后勤保障组)。
5.协助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做好查处、督办工作。同时,建立机制、边督边改,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禁止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一刀切”“运动式”整改(信访工作组)。负责安排专人值班,疏导到驻地上访的群众至镇综治办进行投诉。对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根据属地进行分解、转办、汇总、督办、反馈。对一般信访案件进行审核、抽查,对重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复查,对督察组督办的信访件,组织镇相关部门进行受理。
6.做好宣传报道、舆情管控工作(宣传工作组)。做好督察期间相关新闻报道,营造正面宣传氛围。做好督察进驻期间社会舆情的收集分析工作,做好预防措施,并定期报送领导小组。
7.做好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信访工作组、后勤保障组)。
(三)进驻督察结束后
1.做好督察组转办的信访事项后续办理反馈,整理移交工作台账(综合协调组、信访工作组)。
2.根据督察组初步交换的意见,组织整理好相关问题佐证材料,做好沟通解释工作(综合协调组、信访工作组)。
3.按照区协调联络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督察反馈的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组)。
4.根据督察组反馈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分解,由各部门拟定整改措施,进行汇总整理,经镇党委和政府批准后,将整改方案正式报送区委、区政府,并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综合协调组)。
5.镇纪委跟踪落实督察组及区领导小组下发的各项任务接收情况,对各部门及人员工作不落实和到位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综合协调组、信访工作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有机衔接、形成合力,是对镇党委和政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的综合督察,督察组将根据需要进行下沉督察,镇各部门、各村(居)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阅资料等工作,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细化责任分工。要按照本方案,各工作小组可进行任务分解,针对省督察组下沉前期需协调的事项,坚持“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要求,应尽快梳理明确并提请镇协调联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全力做好迎检准备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统筹调度。省督察组下沉期间,所有人员由镇协调联络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统一指挥,并建立工作微信群等快速响应渠道。各工作组每天19:00以前,向综合协调组通报当天工作进展情况和次日工作安排。总协调人及时研究协调相关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四)从严从实整改。各部门、各村(居)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的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要做到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解决的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坚决杜绝“一刀切”,消极应对督察的行为。
(五)强化督查督办。对交办任务落实不到位或是严重滞后的镇部门和各村(居),由镇纪委、镇效能跟踪督办,情节严重的实行通报、约谈等,确保省督察组进驻期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根据督察相关要求,做好各项保密工作。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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