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3-07-09-2025-009
- 备注/文号:厦翔内政〔2025〕12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8-20
各村(居)、镇各部门、九溪源公司:
市资规局于近期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我镇2022年度至2023年度森林资源管护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提出“(1)部分村(居)存在补助资金拨付未履行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程序、会议记录要素缺失、过程不详等现象。(2)部分村(居)存在公示流程与档案管理有漏洞、公示信息不完整不清晰、佐证材料缺失等状况。(3)部分村(居)使用现金支付”等问题。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专项补偿资金的拨付使用,会计师事务所针对上述3个问题拟定了相关模板,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审核,规范完善相关工作流程。
附件:
1.村(居)民代表大会(发放村〈居〉民和承包户-会议记录模板)
2.资金拨付使用说明(发放村〈居〉民和承包户-公示模板)
3.村(居)民代表大会(公共福利待遇等方面-会议记录模板)
4.资金拨付使用说明(集体公益支出-公示模板)
5.资金拨付使用说明(沿用以前年度会议决议-公示模板)
6.公示照片(示例)
7.其他注意事项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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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