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4-03-08-2016-003
- 备注/文号:翔新政〔2016〕55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7-25
翔新政〔2016〕55号
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关于镇级以奖代补项目的补充通知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镇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工作,鼓励各村(居)更好地组织实施“以奖代补”项目,根据《翔安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以奖代补”项目实施具体细则>的通知》(厦翔缔办[2015]8号)、《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翔新政[2016]32号)、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圩镇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翔新政[2016]54号)文件精神,就我镇以奖代补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
镇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2016年度镇级以奖代补项目的实施。
二、申报时间
全年度申报,镇党政联席会原则上按季度研究确认项目,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区级“以奖代补”项目确定后,成熟一批、确认一批。
三、适用范围
2、原则上每个项目投资一般不超过3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区级以奖代补项目后未被列入的成熟度及可行性高的项目。
4、污水、路灯、垃圾处理等其他职能部门有工作计划的项目应首先争取相应资金,纳入不了再考虑镇级以奖代补项目。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
1、1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在建的“以奖代补”项目,由业主(申报主体)委托新曦公司代建,同时明确一家监理单位进行过程监理。
2、10万元以下的“以奖代补”项目,由村(居)自行组织实施。
(二)项目立项及预算
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按批次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以镇政府发文的形式确定立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价格咨询公司进行预算价格审核。
(三)项目招投标
镇“以奖代补”项目招投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
1、公开招标。指项目投资在50-100万元(不含100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镇进行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
2、邀请招标。项目投资在50-10万元(不含50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由业主推荐不少于3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经党政联席会研究把关),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项目投资在50-100万元(不含100万),属施工工艺特殊、抢险应急工程等特殊情况的,由业主提出申请,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可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
3、直接委托。是指项目投资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由村(居)两委集体研究确定承包人(有明确的会议纪要)。
采取直接委托或邀请招标发包的项目,发包合同价按第三方审核控制价下浮,具体下浮标准参照《新圩镇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
(四)项目验收
1、项目建设完成后,由实施主体联合相关人员(包括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村两委成员、村(居)乡贤理事会(老人协会)代表、受惠群众代表等)进行现场验收给出验收意见,填写《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备齐所有资料后申报镇缔造办项目组进行验收申请。
2、镇缔造办组织评审验收小组(包括镇缔造办综合组及项目组、财经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包村领导及包村组干、村(居)主干、代建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根据验收资料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后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奖补方案。
(五)工程决算
项目验收后,施工单位需提供竣工图、竣工结算和竣工报告等资料后,由镇缔造办委托第三方价格咨询公司根据现场实际进行结算价格审核,同时将设计费、代建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第三方价格咨询费纳入总投资。
五、奖补方式
1、对被纳入区级“以奖代补”项目的,在区级财政资金奖补的基础上,由镇财政再给予一定资金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两级财政补助合计不超100%。
2、对镇级“以奖代补”项目,按序时完成进度并经镇级验收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的项目,按90%、80%、70%比例给予奖补。
六、其他事项
1、镇各包村领导及包村干部要全程参与到项目的策划、组织、实施、验收、资金把关各过程。
2、村(居)要特别注重从项目申报到项目验收全过程相关资料的整理保存,做好村务公开资料和项目建设前后照片留存,安排专人整理、建档(资料清单后附)。
3、项目申报前要完成设计及概算。
4、本方案由镇缔造办负责解释。
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新圩镇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1.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计划表
2.新建、在建、竣工项目资料清单
3.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4.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5.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征询意见表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5日
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计划表
申报单位: 村(居) 村民小组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居) |
项目名称 |
建设阶段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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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奖代补”年度计划项目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如需申报计划外项目,原则上需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新建、在建、竣工项目资料清单
序号 |
类别 |
备注 |
一 |
新建、在建项目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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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申报说明(以村为单位,说明申报理由、项目进展、收益情况等) |
申报多个项目的村(居)请在村规划图上标注项目位置,申报时一并提交 |
2 |
项目申请表(老人协会要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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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居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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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群众意见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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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现状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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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短信公开审批表(申请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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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预算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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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设计图(活动类为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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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竣工项目材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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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申报说明(以村为单位,说明申报理由、项目进展、受益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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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验收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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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村居会议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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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群众意见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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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前后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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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短信公开审批表(全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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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项目验收内页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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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控制价审核结论书 |
无招投标的项目则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如镇(街)验收审核的结算表、图纸、发票等 |
(2) |
施工中标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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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施工图、施工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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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施工、监理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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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竣工图、决算价审核结论书 |
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 村(居) 村民小组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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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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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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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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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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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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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共谋情况(条、户次、场、份) |
收到群众意见建议 |
入户走访 |
座谈会 |
发放征询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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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建立 台账 |
集中 采纳 |
合计 |
入户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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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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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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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共建计划(万元) |
合计(占总投资%) |
群众筹资 |
群众筹劳折价 |
群众无偿出让物资折价 |
集体经济投入 |
社会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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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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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干部意见 (签字确认): |
包村领导意见 (签字确认): |
镇分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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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2份,审批后,送镇缔造办备案存档。
签名时间: 年 月 日
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申报单位: 村(居) 村民小组(小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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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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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固、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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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的内容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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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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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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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市 |
区 |
镇 |
村财 |
预算投资 |
实际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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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理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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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监理意见: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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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村干部意见: |
包村领导意见: |
镇分管领导意见: |
镇主要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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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结果: |
备注:此表一式3份,审核通过后,一份作为资金审批附件,申报单位和镇缔造办各存档一份。
新圩镇“以奖代补”项目征询意见表
各位邻里乡亲:
为加强本村(居)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村(居)委会拟向区里申报“以奖代补”项目。根据“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精神,现就此“以奖代补”项目向您征询意见,望与支持为盼!
另:为筹措建设资金,本着自愿参与、出资收益原则,热忱希望各位贤达、乡亲积极参与支持,共建美丽家园。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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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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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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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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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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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及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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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您是否同意本项目建设? 二、您对本项目建设有哪些改进建议?
签名: 时间: |
翔安区新圩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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