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4-03-01-2024-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20
根据翔安区政府的要求,新圩镇人民政府拟对翔安X2020C005政府储备用地地上物进行补偿,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2015)、《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房保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邀请属“2024年度厦门市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单”中的评估机构参与本项目评估工作。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评估机构,于本公告期届满前(公告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3日)将报名参与评估抽签书面函告(评估机构盖章)受托具体实施单位厦门兆昆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庄垵村何垄2号201室,联系人:小庄,联系电话:13123397820)。届时,在邀请被收储方代表、镇(街)、社区组织代表及公证机构参与监督和公证下,从报名的评估机构中随机公开抽取产生本项目储备用地上地上物价值的评估机构。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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