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4-09-01-2022-009
- 备注/文号:厦翔新政〔2022〕50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28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岁末年初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7日(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范围
1.事故多发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和自建房、消防等;
2.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院、养老院、公园、非景区景点等;
3.重点部位:危化品、烟花爆竹、重点工业企业、森林防灭火等。
三、检查重点
1.是否对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分析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风险形势,认真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隐患,研究制订针对性措施;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和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巩固再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是否主动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及时总结推广专整治经验,健全长效机制;
3.2023年春节后,各单位复工复产前安全生产工作准备情况;
4.各单位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情况。
四、注意事项
1.各牵头单位根据《党政领导带队开展2023年“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附后),拟制本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和路线等,报请带队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2.检查完成后,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汇总本组检查情况,报送镇安委办(联系人:苏燕红,联系电话:7278680,1980977544)。
附件:党政领导带队开展2023年“两节”安全生产大
检查安排表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新圩镇党政领导带队开展2023年“两节”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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