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4-09-01-2023-005
- 备注/文号:厦翔新政〔2023〕1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6
各村(居),镇属各部门,执法中队:
“五一”假期将至,林区将迎来旅游踏青高峰,加上农(林)事用火迭加,森林火灾隐患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及今夏我镇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森林火灾,根据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
(一)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保持清醒头脑,要提前谋划“五一”森林防灭火工作,守牢安全底线,细化防灭火工作措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各村(居)书记、主任要牵头组织动员部署,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妇联、老年人协会会议,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村(居)“两委”干部包山头制,要求每个山头防火责任落实到具体村(居)“两委”干部、小组长。
(三)4月29日至5月3日,包村工作组要下沉到一线,对各村(居)开展检查,督促指导各村(居)落实各项措施。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起责任。镇领导要亲自带头,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落实“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清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虚浮作风,确保形势稳定。
二、加大检查巡查,消除火灾隐患
(一)做好进山路口管控工作。各村(居)负责在12处主要进山路口和旅游景点设置防火检查哨卡(各村居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详见附件1),安排专人值守,在重点部位、重要地段要加派人员,压实责任,严防死守;对进(出)山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向每位进山人员发放宣传单加强引导,强化对上山员的管控和火源管理,收缴火种、烟花爆竹等易燃物品,宣传告知对方不能野外用火。对不听劝阻的,要果断采取措施并报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和森林公安进行处理,坚决防范人为火灾发生。
(二)做好林区防火巡查管控工作。各村(居)根据林区情况聘请临时护林员,由镇级护林员带领在责任林区进行巡查劝导,跟踪盯防。护林员需要佩戴标志,通过携带的小喇叭进行广播宣传,携带灭火水箱,发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并上报。即日起,全镇护林员加强巡山护林。
(三)做好林缘地带巡查管控工作。在“五一”期间,相关村(居)负责聘请至少7名临时护林员(林缘地带)(详见附件2),负责林缘地带、农田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的巡查和管控。执法中队做好田间烧杂的管控,及时对田间烧杂行为进行处置。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居)微消防站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四)抓好重点人群的管控工作。各村(居)要对辖区内的“痴、呆、傻、老、幼”和精神病人进行排查登记,严防玩火,失火引起引发火灾,全面落实监护责任,落实监护人和监护措施。
三、完善预案措施,做好扑救准备
(一)各村(居)和镇防火办务必及时维修、补充扑火物资和设备,保证扑火物资的完好、充足。要全力以赴,全体动员,按照“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签责任、打早小”工作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火源管控。
(二)即日起,镇级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两违聘请人员)、镇级专职消防队、村级微型消防站人员、片区护林员和村级扑火队伍等防灭火力量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五一”期间,处于应战状态,做到有火扑火、没火巡逻,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处置,确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升民众意识
(一)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多渠道开展宣传,在主要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等重点部位悬挂森林防火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利用村村响广播、语音播放器、微信、各种LED显示屏、手机短信等形式,全覆盖宣传春耕防火安全常识。要发挥中小学校宣传主要渠道作用,在学生中开展森林防火教育课。防火宣传要以正面为导向,结合近年山火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要规范森林防火期内的农业生产性用火,督促村民落实森林防火措施,提升群众护林防火意识。
(二)镇防火办制作宣传横幅悬挂在设置防火哨卡和进山路口、人员密集区、重要路口等,各村(居)可根据防火任务增加宣传横幅和标语。
(三)镇防火办租用车辆,配备大喇叭,在林区及重要区域进行宣传。
(四)镇宣传文化部门要指导督促旅游景点做好游客的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游客吸烟、烧香、燃放鞭炮等行为的管理;其他各部门加强行业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知识宣传。通过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使广大群众能自觉遵守安全用火的规章,确保“五一”期间森林防灭火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镇政府值班室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居)每天至少安排一名村干部值守,及时掌握、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禁止出现脱岗、漏岗,电话不通等现象,要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的畅通,每天17时前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汇报当天防火工作情况,实行零汇报制度。由镇纪委、镇效能办联合对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宣传发动情况、人员到岗情况,特别是防火值班人员到岗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宣传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脱岗、漏岗等严肃处理。
附件:1.新圩镇“五一”期间防火检查哨卡情况表
2.新圩镇“五一”期间林缘地带临时护林员安排表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新圩镇“五一”期间防火检查哨卡情况表
|
序号 |
村(居) |
哨卡位置 |
值守负责人姓名 |
电话 |
备注 |
|
1 |
古宅村 |
溪园内 |
2人 |
||
|
2 |
古宅水库 |
2人 |
|||
|
3 |
后埔村 |
溪边山口 |
2人 |
||
|
4 |
后亭村 |
清水岩 |
2人 |
||
|
5 |
金柄村 |
大仑山 |
2人 |
||
|
6 |
凤路村 |
驾校路口 |
2人 |
||
|
7 |
村尾村 |
值勤点 |
2人 |
||
|
8 |
东寮社区 |
岩后咖啡园路口 |
2人 |
||
|
9 |
桂林村 |
大觉寺 |
2人 |
||
|
10 |
大帽山 社区 |
古坑 |
3人 |
||
|
11 |
三角梅园 |
3人 |
|||
|
12 |
甘露寺 |
3人 |
附件2
新圩镇“五一”期间林缘地带临时护林员安排表
|
序号 |
村(居) |
位置 |
临时护林员姓名 |
电话 |
|
1 |
后亭村 |
大坑-涵头、清水岩 |
||
|
2 |
古宅村 |
涵头、宫央-下埔、下埔-大路、 姑山、后治、大乡-芹内 |
||
|
3 |
金柄村 |
李厝辽-方田 方田-钟厝 |
||
|
4 |
凤路村 |
御宅、曾溪 |
||
|
5 |
乌山村 |
曾溪水库头、下曾尾 |
||
|
6 |
村尾村 |
村尾 |
||
|
7 |
东寮社区 |
岩后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