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4-09-01-2024-006
- 备注/文号:厦翔新政〔2024〕2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14
镇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高标准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7日(由各组自行安排)。
二、检查范围
(一)事故多发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和自建房、消防等;
(二)人员密集场所:卫生院、养老院、公园、学校、非景区景点等;
(三)重点领域: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废品回收、生态环保、森林防灭火等。
三、检查重点
(一)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是否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是否聚焦贯彻落实情况、教育培训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学习运用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精准执法情况、安全宣传及举报情况、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加强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和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三)各单位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情况。
四、注意事项
(一)各牵头部门根据《党政领导带队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附后),拟制本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和路线等,报请带队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检查完成后,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本组检查情况,并于10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镇安委办(联系人:苏燕红,联系电话:7278680)。
附件:党政领导带队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
排表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圩镇党政领导带队开展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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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领域 |
检查范围 |
责任领导 |
牵头部门 |
责任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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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消防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工业商贸、危险化学品 |
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出租户、车站、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点等 |
苏晓珊 |
综治事务科 |
新圩派出所、新圩执法中队、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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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组 |
民宗场所安全 |
民族宗教场所 |
蔡燕玲 |
统战(民宗) |
综治事务科、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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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建筑施工、房屋安全 |
房屋整治、建筑工地、 |
林志军 |
村建办 |
新圩派出所、新圩执法中队、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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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道路交通安全 |
道路交通隐患点 |
江海山、林志军 |
道安办、路长办 |
新圩派出所、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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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文化安全 |
学校、景点、文化旅游场所等 |
陈晓鹭 |
党群服务科 |
综治事务科、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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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燃气安全 |
燃气餐饮场所及燃气供应站点 |
苏晓珊 |
综治事务科 |
综治事务科、新圩执法中队、市监所新圩中队、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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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组 |
森林防火、自然灾害、非景区 |
重点森林防火区域、水库、水利工程、山体滑坡、网红打卡地等 |
黄智杰、陈晓鹭 |
农业农村科、 党群服务科 |
农业农村科、党群服务科、各包村工作组、各村(居) |
说明:1.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报请各组带队领导审定后实施;
2.检查完成后,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报送镇安委办(镇安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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