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翔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 实施方案》的通知_市容环卫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6月19日 星期四

翔安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901-07-06-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凤街办〔2021〕16号
  • 发布机构:凤翔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0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凤翔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 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15:56

  各社区、养护公司:

  《凤翔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施方案(试行)》经街道党工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9日   

  凤翔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乡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环境质量整体提升,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3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翔安区农村公厕提升改造和管理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3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善城乡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为目标,推行环卫工作市场化运作模式,按照“存量垃圾全部清除,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国企保洁一管到底,体系运营管理到位”的标准,实行城乡环境卫生委托国企全面实施管养,提升环卫作业服务水平,从根本上消除城乡环境卫生保洁标准差异,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监管与作业分离,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不断健全和完善环卫一体化机制。在原有的环卫工作基础上,将街道16个农村社区环卫业务委托国企管理运营,建成小区由物业服务公司管理运营,实施常态化保洁机制,建立“统一分类收集、统一分类清运、统一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卫生保洁全覆盖、垃圾运输全封闭、日产日清不落地”的目标。

  三、工作要点

  环卫业务在延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两级政府、二级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由街道办事处与国企签订环卫业务委托协议,街道和社区负责对国企服务质量的日常监管、检查和考核,国企负责环卫业务实施。

  (一)环境卫生保洁

  1、人员配置要求。国企养护公司须按照户籍人口不低于4‰,外来人口不低于2‰的标准配足专职保洁员队伍,专职保洁员队伍包括保洁员、环卫车辆驾驶员等与环卫业务有关的工作人员。保洁员经费按照4万元/年·人包干,保洁时长每天不低于10个小时,保洁员负责上门收集的可以给予相应的补助。

  2、作业范围要求。农村社区保洁范围为社区范围内的道路、背街小巷、广场、早晚临时市场、路边沟、绿化带及道路上的附属公共设施。落实常态化保洁,推进机扫作业,路面整洁干净,房前屋后无堆杂,坑塘、排水沟、绿化带、路边空闲地、墙角等无杂草、垃圾和漂浮物,附属公共设施(宣传栏、配电箱、公交站点等)、电线杆、外墙立面等保持整洁,实现无保洁盲点区域。

  3、物业管理的商住小区由物业实施环卫工作,海岸线保洁管养工作按现有体制执行,若区级海岸线保洁管养工作有变动,按相应文件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二)生活垃圾分类收运

  1、建成小区开展前期,按照每300户居民(不足300户的按300户计算)配备1名专职督导员的标准配齐督导员,负责做好桶边督导和上门宣传工作。全面推行城乡垃圾一次转运,由国企实施上门收集。

  2、农村社区根据实际住户人数,每户配备一套容量适宜的二分类垃圾桶,推行上门分类收集,由保洁员兼任督导员,在上门收集的同时对居民分类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登记;拒不分类的,由社区垃圾分类专管员上门劝导。原则上,每个社区配备分类专管员,分类专管员的工资待遇与市、区、镇、社区的考核结果挂钩。垃圾收集采用电桶车转运,确保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类收集、日产日清。国企养护公司要结合转运实际情况,逐步减少中转环节,严禁混收混装混运,消除收集转运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

  3、建立积分奖励制度,鼓励村民进行垃圾分类,保洁员给予一定积分登记,根据积分数量给予相应奖励。

  (三)农村公共厕所

  将辖区所有的农村公厕养护纳入农村环卫保洁业务范围,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公厕实行全覆盖,零死角的管护,同步委托国企养护公司实施管养,养护费用按照3.4万元/座.年的标准执行(含水电费、人工费、日常管护费),所需经费由镇财政统筹,区级给予相应的配套补助。所有对外开放可使用的农村公厕必须安排人员负责,实行不低于8小时保洁,并将养护情况定期记录,形成养护台账。每座公厕明确“公厕长”、管理责任人、保洁责任人,并制作“一长两员”(公厕长、管理员、保洁员)及联系方式、管理制度上墙。规范设置各类农村公厕标识、指引牌,做好“标识统一、指示清晰、通俗易懂”,让居民在最短时间内找到最近的农村公厕。

  (四)环卫设施设备购置

  由街道与国企养护公司根据需要确定环卫设施设备的数量及采购方式。可由街道自行采购,移交给国企养护公司使用;或者按照市、区政府相关规定由街道委托国企养护采购,采购的大型设备,每年按年折旧价由街道补助国企养护公司。

  四、工作要求

  1、街道与国企养护公司配合,对所管辖区域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确定环卫托管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农村公厕养护工作纳入环卫日常业务,确保各项工作同步开展。统一环卫作业标准,签订环卫业务托管合同,按照市、区、镇的考核结果拨付管养经费。

  2、国企养护公司要建好各类环卫队伍,购置必要的保洁设施设备,开展环卫业务培训。

  3、国企养护公司在保洁员招聘时,要结合“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尽可能向低保户和特殊困难群体提供部分环卫公益性就业岗位,帮助其增加工资性收入。

  五、部门职责

  1、街道办事处。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检查、指导和协调全街道各社区环卫工作,监管各管养单位的环卫业务,对生活垃圾治理、生活垃圾分类、农村公厕养护等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评和监督;督促各社区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

  2、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本村居及辖区物业小区环卫管理工作,监督国企或物业的日常环卫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配合做好生活垃圾排放申报、垃圾处理费征收及垃圾分类宣传,负责监督管理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垃圾分类专管员工作,协助推动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环卫工作,动员居民落实“户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堆杂清理、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3、国企养护公司。持续开展村居及道路保洁、环卫设施管理和生活垃圾转运等环卫业务工作,负责各村居内道路、房前屋后及背街小巷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保洁,增强运力保障,逐步减少转运中间环节;落实农村公厕管养保洁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大件垃圾及无主土头等各项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协助做好农户“门前三包”、村居“三乱”整治工作;负责转运站点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按规定配齐保洁人员,落实环卫工人工资待遇;按照与街道签订的合同配齐环卫设施设备,做好设施设备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六、资金保障

  根据区委会议纪要〔2019〕21-2号文件精神,镇(街)环卫业务经费参照区级资金补助金额,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七、考评机制

  (一)考评对象

  街道辖区内所有行政社区(含物业小区)。

  (二)考评项目

  1、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考评

  2、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考评

  3、农村公厕专项考评

  (三)考评形式

  1、考评以市、区考评与街道考评相结合形式,对各社区、各考评项目进行考评。原则上每月实行不少于一次评分排名考评,市、区考评与街道考评成绩各占年度综合分数比例50%。

  2、各社区负责日常巡查和辖区垃圾分类专管员及督导员监督管理工作,巡查采取不定期等方式进行,严格按考评标准实地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及时通报问题,责成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3、街道市容环卫所负责日常市容、农村公厕及垃圾分类巡查和考评。巡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考评标准实地检查,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各社区、各考评项目进行量化打分,形成考评分数,每月形成书面情况通报,责成各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4、各责任单位应按街道市容环卫所通报的问题逐条及时整改,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容环卫所存档。

  (四)考评等级

  各考评项目均采取百分制,总分以100分计算:考评成绩分成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良好(80分—89.9分,含80分)、及格(70分—79.9分,含70分)、不及格(70分以下)四档。

  (五)考评奖惩

  1、国企养护公司服务工作质量应接受市、区、镇相关部门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垃圾分类、农村公厕养护等项目的考评与监督,每个项目分开按每季度的考评成绩档次拨付服务费:

  (1)考评评分以100分计算,成绩90分(含)以上为优秀,承包费用全额拨付;介于80—90分,且排名倒数第一,扣1万元;低于80分,且排名倒数第一,扣2万元。

  (2)合格档次且连续两个月无进步或者连续两次不合格,停止拨付业务经费,直至考评成绩良好及以上,才恢复正常经费拨付。

  (3)年度综合成绩:若年度综合成绩位列全区第一,分项目给予奖励各5万元;若年度综合成绩位列全区倒数第一,分项目各扣除业务经费5万元。

  (4)镇街支付给国企养护公司业务费的部分经费来源为厦翔建〔2016〕86号文,该项经费根据年度综合成绩进行结算及奖惩,年度综合成绩以市、区考评和街道考评的综合成绩为准,评分结果以100分计算:平均分数≥95为一级,全额支付该项经费并奖励该项经费的15%;95>平均分数≥90为二级,全额支付该项经费并奖励该项经费的5%;90>平均分数≥85为三级,全额支付该项经费;85>分数≥80为四级,全额扣减全额支付该项经费的5%;80>分数≥70为五级,全额扣减该项经费的15%;分数<70为六级,全额扣减该项经费30%。

  (5)镇街支付给国企养护公司业务费的部分经费来源为厦翔政办〔2020〕3号文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助资金,该项经费根据区对镇(街)垃圾分类绩效考核成绩,根据排名按以下方式结算:第一名按基数的110%支付,第二名按基数的105%支付,第三名按100%支付,第四名按基数的95%支付,第五名按基数的90%支付。

  (6)镇街支付给国企养护公司业务费的部分经费来源为厦翔政办〔2020〕36号农村公厕管护专项补助资金,该项经费根据每季度综合成绩进行结算及奖惩,每季度综合成绩以市、区考评和街道考评的综合成绩为准(如市、区无考评,以街道考评成绩为准),评分结果以100分计算:平均分数≥90为优秀,全额支付该项经费;90>平均分数≥85为良好,全额支付该项经费;85>平均分数≥80为合格,全额扣减全额支付该项经费的5%;分数<80为不合格,全额扣减该项经费10%。

  2、保洁管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市、区、镇相关部门的考评按时保质保量落实整改反馈工作,每期整改反馈不及时或不到位的扣除承包费5000元。

  3、保洁管养单位应按相关工作要求做好内业资料并及时上交,若未按时保质保量上交的每次扣除承包费2000元。

  4、保洁管养单位在承包期间,遇国检、省检、市、区相关项目考评、重大节假日及主要领导到访,应做好周边环境卫生及路线环境整治等迎检准备,若因环境卫生、垃圾分类问题被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扣分严重的,每次扣除承包费2万元。

  附件:

  1.《农村村容村貌与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2.《厦门市翔安区农村公厕养护考评评分标准》

  3.《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标准》

 

  附件1

   
 

  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

  考评内容

  评分标准

  满分

 

    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10分)

      1.有专职的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人员,有一名村干部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10

 

      2.制定和落实保洁以及垃圾清运制度,按市、区两级相关规定足量配备保洁人员,并明确保洁人员的责任范围和作业要求,保洁人员着统一标志上岗。

 

      3.建立和落实自评考核和日常巡查制度,每月自评考核一次以上,自评考核和日常巡查应有记录。

 

      4.制定和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相关的村规民约,并在相关位置公布张贴,充分发挥老人督导队等群众性监督队伍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卫生和设施维护宣传教育督导活动。

 

    清扫保洁和垃圾收运 

    (40分)

      1.道路路面及道路两侧空地、树穴、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所、房前屋后等每天清扫。果皮、纸屑等废弃物较多视情况每处扣1—2分,垃圾成堆每处扣2—3分,发现有陈年垃圾堆积的卫生死角每处扣3—5分。

      40

 

      2.溪、湖、塘、池、渠等水体流通、清洁,水域坡岸无垃圾、杂物。水面有漂浮废弃物每处扣1分,坡岸有垃圾、杂物每处扣1—2分。

 

      3.村民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垃圾。未按规定投放垃圾每处扣1分,焚烧垃圾每处扣5分。

 

      4.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垃圾中转站(点)合理设置,定期冲洗和消杀,设施完好有效,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设施破损、设施周围积留污物、有较多蚊蝇每处扣2分;生活垃圾未日产日清每处扣3—5分。清洁楼已建成超过一年未启用的,发现一座扣3分。

 

    村容和公共设施管理 

    (30)

      1.按要求开展“门前三包”工作,村容整洁,房前屋后、公共区域杂物、建材堆放整齐。发现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排污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每处扣1分,情况严重每处视情扣2—3分。

      30

 

      2.公厕管理责任明确,厕内设施完好有效,厕内及厕周责任范围干净,无臭味。设施损坏每处扣1分,散发臭味每座扣1分,厕内外脏乱每处扣2分,无人管理每座扣3分,公厕未启用每座扣5分。

 

      3.家禽、家畜圈养,圈养地点适宜;禽畜粪便和冲洗笼圈的污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放养家禽家畜每处扣1分,圈养地点不适宜每处扣2分,污水粪便乱排放每处扣3分。

 

      4.污水处理规范。管沟畅通,管沟、井盖完好,暗沟定期疏通;污水处理设施养护良好,运转有效,周边整洁。管沟、井盖破损每处扣1分,管沟堵塞、污水漫流、沟井盖缺置、污水处理设施损坏每处扣2分,污水处理设施无正常运转每处扣5分。

 

      5.路面平整,无坑洼破损;路灯、护栏、护坡、挡土墙等公共设施,球场、健身路径、戏台等村民公共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定期养护,保持完好;各种户外广告、报栏、宣传栏、牌匾、指示标志、警示标志完好、整洁。不合格每处扣1—2分。

 

      6.店家规范经营,门前整洁有序,店招、雨阳棚整齐、完好,不影响行人行车,不影响村容村貌。不合格每处扣1—2分。农村集贸市场所内外整洁,摊贩入场经营。摊贩占道经营每处扣1分,市场环境脏乱每处扣1—2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20分)

      1.未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的扣2分,未将垃圾分类纳入村规民约的扣2分,未建立垃圾分类督导机制的扣3分。

      20

 

      2.村庄公共区域未配备垃圾分类桶扣3分,农户未配备干湿分类桶,仅配置一个干垃圾桶的发现一户扣0.5分(可几户共用一组),未配置的发现一户扣1分;未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车辆的扣3分。

 

      3.随机抽查公共区域、农户生活分类情况,公共区域、农户生活分类不到位发现一处扣1分,几乎未分类的一处扣2—3分。

 

  合计

 

      100

 

    备注:1.本标准适用岛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范围内的村庄(不包含城区市容、城乡结合部的考评点)的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考评。 

      2.建立区级自查自评工作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区级自查自评年度计划,并于1月30日前报送市考评办; 

    (2)年度对辖区内村(居)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工作须在12月1日前完成; 

    (3)根据年度计划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于下月份10日前将当月自查自评成绩、情况通报及相关资料报送市考评办; 

    (4)未按照要求报送自查自评年度计划的,该区每个村庄年度综合成绩扣1分; 

    (5)无特殊原因,未按计划开展自查自评,村庄自查自评次数每少1次,该村村庄年度综合成绩扣1分; 

    (6)未按照要求报送当月自查自评成绩、情况通报及相关资料的,弄虚作假的,根据区年度计划该月应查村庄年度综合成绩扣1分。 

      3.针对以往考评指出问题,及时完成整改的,并提供完整整改材料,当月该考评点考评成绩视情加分,加分上限为2分。 

      4.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三个月内受市以上领导肯定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提供相关材料,当月考评成绩加1—2分。

 

  附件2

  厦门市翔安区农村公厕养护考评评分标准

  监管项目

  监管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一) 

   制度 

   管理 

   (20分)

      ⒈落实“一长两员”及联系方式,并上墙,未上墙视同未配置到位。                        未配置到位不得分。

      6

      ⒉落实专人养护管理。未配置到位不得分。

      3

      ⒊统一卫生管理制度、监督牌并上墙。公厕外50 -200米范围设置导厕牌,公厕进出口应设置性别标志。公厕管护制度、监督电话上墙。上述缺失一项即此项扣2分。

      3

      ⒋建立公厕日志:管理员上岗应记录日常保洁、消杀记录等内容。没有不得分,记录不清晰扣1分。

      3

      5.公厕排污管道、化粪池每年至少疏通、清掏一次,不板结、不满溢,并拍照并记录台账。缺项本项不得分。

      5

  (二) 

   文明 

   服务 

   (10分)

      1.保洁员实行8小时保洁,迟到早退扣3分,脱岗扣5分。

      5

      2.雨天或清洁过后按规定摆放“小心地滑”的提示牌。未设提示牌扣3分。

      3

      3.礼貌待客、文明服务。不可厉声喝问,严禁发生争吵。清洗时注意避让,尊重别人隐私。服务冷漠、粗暴扣2分。

      2

  (三) 

   厕所 

   保洁 

   质量 

   (40分)

      ⒈蹲位、尿槽、倒粪点:无尿碱、无粪迹、无堵塞,无臭(异)味,垃圾桶内垃圾无满溢。达不到要求每处扣2分。

      10

      ⒉公厕整洁有序,保持六面净(地面、蹲位、挡墙、便池、尿池、池斗净),无乱刻画、乱张贴、无乱堆物品、无积水、无暴露的保洁工具和便纸。达不到要求每处扣2分。

      10

      3.消杀作业;管养公司制定消杀制度,并实施。蚊蝇滋生季节应定时喷洒灭蚊蝇药物。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5

      ⒋洗手池干净,无水垢,无青苔。不符合要求每处扣2分。

      5

      5.厕所周边环境整洁,无污染、无污水溢出、无堵塞,进出粪口干净、无工具摆放、悬挂。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5

      6.厕所周边责任范围内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悬挂,外墙干净,无“三乱”,若有绿化需保持整洁干净。 

  不符合要求每处扣1分。

      5

  (四) 

   硬件 

   设备 

   (30)

      1.公厕配备设施齐全、完好(照明灯具、冲水设施、废纸篓等)。出现一项设施损坏,扣2分。若第二次巡查中尚未整改,加倍扣分。

      30

  合计

   

      100

  附件3

  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考评标准

  (一)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标准

  序目

  考评项目

  评分细则

  单项 扣分

      1

    宣传引导(扣分上限 20 分 )

      设置垃圾分类温馨提示标语,扣3分

 

      未公开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区/街道/社区)监督投诉

      电话,扣3分

 

      宣传内容、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每处扣3分

 

    设施规范(扣分上限15分)

    责任区范围内未配置两类(含)以上分类桶,扣5分

 

      垃圾桶桶身分类标识缺少、不清晰、不符合规范,每处扣3分

 

      分类垃圾桶内(外)脏污、垃圾满溢、垃圾桶严重破损(配件无缺失),每桶扣3分

 

      2

    分类投放管理(扣分上限40分 )

      单类垃圾桶内发现混入非本类的,每一类扣10分

 

      发现混收混运现象,扣40分

  

      3

    综合管理(扣分上限25分)

      店面内及负责管理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落地,每发现一处扣5分

 

      存在乱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现象或混入生活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合计得分

 

  备注

  可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垃圾分类宣传相关温馨提示标语

  (二)生活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分标准

  序目

  考评项目

    

    

    

  评分细则

  单项

  扣分

      1

      宣传引导(扣分上限20分)

      未设置宣传《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摘要及厦门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宣传栏,扣3分

 

      公示小区分类责任单位(物业/街道社区)、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社区以上监督投诉电话,每缺少一项扣3分

 

      投放指示牌公示投放时段、监督时间、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每缺少一项扣3分

 

      投放点位未设置投放指示牌,或投放指示牌未配置对应分类指南,每发现一处扣3分

 

      宣传内容、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每处扣3分

 

      2

      设施规范(扣分上限20分)

      责任管理区域内配齐所有类型分类桶(泡沫除外),每少一类扣3分

 

      分类垃圾桶未标明属地信息(能准确界定属地的除外),桶身颜色及分类标识不清晰、不符合规范、标识为朝外(朝上),每桶扣3分

 

      投放点位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桶规格不统一,每处扣3分

 

      分类垃圾桶未成组摆放、未整齐摆放,每处扣3分

 

      分类垃圾桶内(外)脏污、垃圾满溢、桶盖未密闭、垃圾桶严重破损(配件无缺失),每桶扣3分

 

      3

      分类投放管理 (扣分上限40分)

      单类垃圾桶内发现混入非本类的,每一类扣4分

 

      现场抽检居民投放情况,发现混投的每一人次扣1分(在督导时段,最多三人次)

 

      发现投放时段垃圾桶设置不便于居民分类投放的现象,每类扣10分

 

      发现督导员二次分拣的,一次扣5分

 

      发现混收混运现象的,扣40分

 

      4

      综合管理(扣分上限20分)

      平台内相关信息不准确、缺失,每发现一处扣3分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未实行早、晚两次以上错峰分类收运,每项扣5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未实行错峰分类收运,每项扣5分

 

      三处(含)以上投放点间距小于100米,或楼层未撤桶现象,每处扣5分(报批的除外)

 

      未在规定区域内清洗垃圾桶,或未将废水排入污水管道,清洗场地脏污的(清洗时除外),每发现一处扣2分

 

      责任管理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满溢、落地、环境脏乱,每发现一处扣5分

 

      存在乱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现象或混入生活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合计得分

   

  备注

      错峰错时直运(00:00-8:30,中午12:00-14:30,晚17:00-20:00不得转运生活垃圾)

  (三)农村(自然村)生活垃圾分类评分标准

  序目

  考评项目

  评分细则

  单项扣分

      1

    宣传引导(扣分上限20分)

      未设置宣传《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摘要及厦门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宣传栏,扣3分

 

      以自然村为单位设置布局引导图,未设置扣3分

 

      公示本自然村责任单位名称、负责人、镇街以上监督投诉电话及督导员(保洁员)姓名、联系电话,每缺少一项扣3分

 

      公示四分类收运模式、收运时段、收运单位、责任人姓名,每缺少一项扣3分

 

      投放点位指示牌未配置对应分类指南、未按数字顺序编号、未标明属地,每发现一处扣3分

 

      投放点位未设置投放指示牌,每发现一处扣3分

 

      宣传内容、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每处扣3分

 

      2

    设施规范(扣分上限2 0分)

      以自然村为单位配齐所有类型分类桶,每少一类扣3分

 

      分类垃圾桶未标明属地信息,桶身颜色及分类标识不清晰、不符合规范、标识为朝外(朝上),每处扣3分

 

      投放点位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桶规格不统一,每处扣3分

 

      分类垃圾桶未成组摆放、未整齐摆放,每处扣3分

 

      分类垃圾桶内(外)脏污、垃圾满溢、桶盖未密闭、垃圾桶严重破损(配件无缺失),每桶扣3分

 

      3

      分类投放管理 (扣分上限40 分)

      单类垃圾桶内发现混入非本类的,每一类扣4分

 

      发现投放时段垃圾桶设置不便于居民分类投放的现象,每类扣10分

 

      发现督导员二次分拣现象的,一次扣5分

 

      发现混收混运现象,扣40分

 

      4

    综合管理(扣分上限20分)

      平台内相关信息不准确、缺失,每发现一处扣3分

 

      未在规定区域内清洗垃圾桶,或未将废水排入污水管道,清洗场地脏污的(清洗时除外),每发现一处扣2分

 

      责任管理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满溢、落地、环境脏乱,每发现一处扣5分

 

      存在乱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现象或混入生活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合计得分

 

  备注

  一、布局引导图设置规范

      1.所有点位应按 统一数 字顺序编号并标记位置;

      2.应包括四分类投放点( 含玻璃陶瓷回收桶 )、接驳点、大件垃圾堆放点、专用宣传栏及公示栏点位。

  二、自然村四分类均开展上门收运,可不设置分类桶及投放指示牌。

  (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分标准

  序目

  考评项目

  评分细则

  单项扣分

      1

  宣传引导

    (扣分上限25分)

      未设置宣传《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摘要及厦门垃圾分类相关内容宣传栏,扣5分

 

      公示本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本级可不设)、监督投诉电话,每缺少一项扣5分

 

      公示本责任区的分类责任人姓名、联系电话,每缺少一项扣5分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以大楼(大楼、责任管理单位)为单位设置《垃圾分类检查公示榜》,并按月公示检查评比情况,缺少扣5分

 

      统一集中投放点位未设置投放指示牌,或投放指示牌未配置对应分类指南,每发现一处扣3分

 

      宣传内容、公示信息存在不准确、不清晰、不规范、有遮挡,每处扣5分

 

      2

  设施规范

    (扣分上限 20 分 )

      以大楼(大院、责任管理单位)为单位配齐所有类型分类桶,每少一类扣3分

 

      统一集中投放点位桶身颜色及分类标识不清晰、不符合规范、标识未朝外(朝上),每桶扣3分

 

      统一集中投放点位分类垃圾桶未成组摆放、未整齐摆放,每处扣3分

 

      统一集中投放点位地面未硬化处理、分类桶规格不统一,每处扣3分

 

      统一集中投放点位分类垃圾桶内(外)脏污、垃圾满溢、桶盖未密闭、垃圾桶严重破损(配件无缺失),每桶扣3分

 

      公共区域内垃圾桶缺少标识,每处扣3分

 

      3

    分类投放管理(扣分上限40分)

      单类垃圾桶内每发现混入非本类的,一类扣4分

 

      发现混收混运现象扣40分

  

      4

    综合管理(扣分上限15分)

      平台内相关信息不准确、缺失,每发现一处扣3分

 

  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未实行早、晚两次以上错峰分类收运,每项扣5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未实行错峰分类收运,每项扣5分

 

      责任管理区域内存在生活垃圾满溢、落地、环境脏乱,每发现一处扣5分

 

      存在乱堆垃圾(包括建筑垃圾、绿化垃圾、大件垃圾)现象或混入生活垃圾的,每发现一处扣5分

 

      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每发现一处扣5分(服务中心等办事处窗口除外)

 

  合计得分

 

  备注

  暗访情况通报:

      1、市垃圾分类中心负责每日在“市垃圾分类工作微信群”通报暗访情况;

      2、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一周内在“市垃圾分类工作微信群”反馈相应的问题整改情况,并报送市垃圾分类中心;

      3、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市属、区属公共机构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阶段性督导和通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