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8-02-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凤街办〔2021〕11号
- 发布机构:凤翔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16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纠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督促规范办学,践行诚实守信,严格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过重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两级及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构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辖区中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宋金匙(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朱志远(人大工委主任)
成 员:蔡福林(党政办)
林进步(社区建设办)
郑木生(凤翔派出所)
王荣春(凤翔执法中队)
郑元兴(新店市场监督管理)
吴启东(新店卫生院)
吕存在(教育办)
林祺伟(安监站、食安办)
何佳奇(统战办)
陈丽珠(卫计办)
林荣春(琼头社区)
蔡春苗(陈新社区)
林文田(井头社区)
林福居(城场社区)
洪永祥(窗东社区)
石美双(蔡浦社区)
郭群峰(湖头社区)
洪秋燕(东坑社区)
洪金龙(洪厝社区)
许拥护(下许社区)
洪燕灵(下后滨社区)
林跃滨(垵山社区)
魏天赏(炉前社区)
蔡自立(刘五店社区)
许建德(东界社区)
林秋婷(钟宅社区)
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教育办,办公室主任由吕存在担任,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分管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成员在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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