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_安全生产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9月23日 星期二

翔安区凤翔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901-09-04-2021-001
  • 备注/文号:厦翔凤街办〔2021〕1号
  • 发布机构:凤翔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1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10:38

  各社区、街道各内设机构: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安字〔2021〕6号)、《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厦翔安〔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凤翔街道实际,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全街道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奋力谱写“两高两化”城市翔安篇章、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道路交通方面。(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动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持续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配合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强化三轮摩托车“带牌销售”监管,减少非标车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3)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市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4)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依法查处客运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严查非法营运和货车“百吨王”、超载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

  (二)工程施工方面。(1)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重点整治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问题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2)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3)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4)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对住宅工程执行安全与房屋预售联动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及时对接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

  (三)工贸安全。(1)重点突出粉尘涉爆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落实中毒窒息、高处作业、粉尘防爆、职业病防治等安全措施。(2)认真组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未开展全面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责令停产和报请关闭,依法惩治工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1)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市、我区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2)贯彻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督导企业三个责任人落实责任。(3)切实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开展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坚持打疏结合,实现动态清零。(4)督促企业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设备完整性管理,对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严格落实检维修计划,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该关停的坚决关停。(5)深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系统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

  (五)消防安全。(1)认真汲取福州市长乐区华阳染整有限公司“2·25”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2)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3)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4)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治理。

  (六)城镇燃气安全。(1)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行购买实名制管理,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2)发动燃气企业、燃气使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场站使用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3)严禁在市政气源已通达的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瓶装燃气企业新开高层建筑居民、餐饮等各类用户。(4)推动燃气企业启动燃气场站提标改造,同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保护,完善燃气管道设施标志,推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措施,升级完善燃气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投用省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系统。

  (七)水上安全。(1)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我市(区)实施意见、全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2)健全海事、海警、海洋渔业等涉海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扎实开展非法采运海砂“雷霆2021”、福建海洋“蓝剑”等专项行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港航企业和船舶超范围经营、无证营运、危险货物瞒报谎报和违规申报、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船舶擅自关闭导助航设备、故意逃避安全监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反伏休规定擅自出海作业渔船。(3)加强船籍港源头管理,健全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水上安全治理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4)突出防范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加强海上交通资源统筹规划和管理,优化沿海船舶航路规划、渔业码头建设及渔业发展规划,构建相对明确的航路和渔区界限。(5)加大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6)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

  (八)其他方面。非煤矿山方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对关闭矿山、非法采矿点进行巡查,依法查处不治理或者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等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紧盯已关闭矿山,依法定职责和范围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社区、街道各内设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街道内设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社区、街道各内设机构于5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初期开展情况、6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7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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