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_防灾减灾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9月18日 星期四

翔安区金海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901-09-01-2022-002
  • 备注/文号:厦翔金街办〔2022〕6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5-11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09:33
各社区、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2〕5号)、省安委办印发《全省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闽安委办〔2022〕35号)、市安委办印发《全市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厦安办〔2022〕65号)和区安委办印发《全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厦安办〔2022〕36号)要求,有效防范化解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特制定《金海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2022511

金海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

综合治理方案

    2021年河南商丘“6·25”震兴武馆火灾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2022年北京昌平“2·11”自建公寓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30多人被紧急疏散,安徽蒙城“2·22”自建出租房火灾造成5人死亡,4人受伤。近年来,我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多发,教训十分深刻。随着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全特别是岛外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的场所不断增多,这类场所点多面广,普遍存在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疏散通道不畅等突出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酿成重特大涉险事故。为进一步做好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25日,在金海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重点围绕“不发生、不扩大不亡人”的“三不”原则,把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作为重中之重,在前期工作和现有标准基础上,集中排查、突出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重点

    此次治理范围为具有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功能之一,且住宿人员达到10人及以上的场所。治理重点为下列8类情形:

   (一)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

   (二)用于生产、经营的场所,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

   (三)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

   (四)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筑、屋顶承重构件、楼板为可燃材料的建筑、建筑层数为四层及以上的建筑,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

   (五)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

   (六)用于租住的建筑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或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

   (七)存在未安漏电保护装置或空气开关、电器线路私搭乱接、过负荷使用等严重电器隐患。

   (八)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以下(砖木结构或木楼梯、木楼板、木隔断)的建筑。

    各社区可结合辖区实际和火灾特点,细化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的治理范围和重点。可结合实际将居住3-9人的自建房的整治参照《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工作方案》(闽消安委〔2022〕1号)部署的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附件3)统筹开展。

三、责任分工

    按照“镇街指导、社区主责、部门配合”总要求,各社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

   (一)属地治理责任。社区是直接责任主体,依托消防工作室微型消防站,整合各类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制定整治工作措施,项目化推进落实;组织对住宿人员3人至29人,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进行整改。要组织成立专门检查组,制定检查计划,扎实推进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民防火公约,广泛张贴宣传;加强日常入户检查、安全提示等工作,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组织对不属于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进行整改。

   (二)部门治理责任。相关部门要将各地排查出有重大隐患的场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列为本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通过吊销证照、限期关停等行政执法措施切实整改消除隐患。参照《全市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相关部门职责如下:社区建设办(教育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等场所的整改。金海派出所负责加强村民自建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登记摸底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违法犯罪问题;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查出违法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综合执法办(安监)查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等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社区建设办(民政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整改。社区建设办(建设)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及乡村房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社区建设办(农口)负责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等管理制度。社区建设办(卫计)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的整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整治范围的场所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治理措施

   (一)组织集中排查。社区结合既有掌握情况,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场所地址、业主姓名、建筑层数、房屋间数、使用功能、容纳人数、消防状况等基础信息。社区依据排查登记情况,组织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进行逐幢核查,对照8类重点情形和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品、消防设施器材、值班值守、应急处置及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填写《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见附件1),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报街道消防工作站

   (二)落实责任分工。社区要根据场所的使用功能和风险隐患进行梳理分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与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对不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由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组织整改。对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由街道办事处协调派出所组织整改。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且存在8类重点情形的场所,由区安委会牵头织整改。对场所在生产、经营、租住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行业领域,由各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负责指导整改。

   (三)狠抓问题整改。社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工,督促指导生产、经营、租住场所业主或租户,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火灾风险。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其他易燃材料,违规设置室外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雨棚,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的,必须拆除;对居住区域与其他区域,或居住区域内各房间未完全分隔的,必须砌墙或安装防火门进行分隔;对电动车及蓄电池在室内停放、充电的,必须撤离;对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不足的,必须按要求增设;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区域内设置的居住场所,或租住场所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冷库,必须搬离;凡未按要求整改的,必须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停止租住。同时,对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室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消防设施器材不完好有效等其他问题隐患,必须限期改正。整改期间加强值班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四)严格销案管理。社区、各有关部门按照“8类重点情形坚决消除、其他风险隐患动态监管”的原则,根据排查工作台账和问题隐患清单、整改责任清单,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8类重点情形排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销案,落实闭环管理。对住宿人员1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现场核查;对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由区安委会牵头组织现场核查。对达到整改要求的,予以销案归档,并同步纳入后续网格巡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范围。对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不予销案,并持续跟进督办指导,直至完全整改。

   (五)靶向宣传教育。社区、各有关部门针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火灾风险特点,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平台,采取进入户、上门提醒等方式,广泛提示用火用电用气、易燃可燃物品管理、电动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结合排查整改情况和典型火灾案例,加强消防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为戒。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和引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六)强化技防应用。结合电子政务、智慧乡村服务等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平台或组织创新研发,探索建立生产、经营、租住场所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实现数据及时采集、动态监测、预警提示、风险评估和精准防范。推广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火灾探测器、自动灭火系统,推进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积极应用“电子巡更”“视频监控”等技术,以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赋能升级。

   (七)提升应急能力。要结合实际统筹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推动住宿人员30人及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队,住宿人员30人以下的明确专门人员,落实培训演练、值班值守、多户联防等工作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

五、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5月11日前)。社区、各相关部门结合方案要求,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迅速组织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2年8月24日前)。社区、各相关部门组织对生产、经营、租住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按照建筑属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形式分别建立底数清单和问题台账,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案。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9月22日前)。社区、各相关部门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生产、经营、租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清开展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强化红线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防范化解冲击安全底线的突出问题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消防教育、建设、卫健、应急、安监等部门和派出所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整改任务分工,加强生产、经营、租住场所许可审批、房屋登记、基础建设、治安管理、安全生产、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工作。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明确牵头和协助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强化追责问效。要将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督和责任追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和隐患查改情况。对工作不落实或推进力度不大的,要采取警示、通报、约谈、挂牌等手段督促推进。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纪依规严肃追究。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固化经验做法,聚焦规划审批、施工改造、人员管理、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完善“源头管控、信息共享、联合监管、举报投诉、多户联防、技防应用”等全链条动态管理机制,防止问题隐患反弹。

    金海街道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消防工作站,负责掌握、收集和汇总,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治理进展情况,并及时报送。6月起,各社区、各有关部门每月17日前报送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见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统计表》(见附件2)和当月工作小结9月1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小谢  电话:18959240727

附件:1.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

   2.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统计表

    3.基层消防“五加三”必查

  翔安区金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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