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901-09-06-2021-004
- 备注/文号:厦翔金街办〔2021〕42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6
现将《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校园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厦公综〔2021〕1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社区按照方案要求,协同做好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重点整治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及无证有照超范围经营的校外培训机构。对防疫、消防、安全、卫生、食品安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其停办整改,整改到位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复查核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办学,整改后仍无法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复查核验的,要依法依规处置。
附件:《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校园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检查的通知》(厦公综〔2021〕127号)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6日
翔安区金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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