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9-06-2021-005
- 备注/文号:厦翔金街办〔2021〕6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8-25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21〕3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厦安办〔2021〕49号)和《翔安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厦翔安办〔2021〕57号)要求,现结合我街道实际,将《金海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25日
金海街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我辖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福州闽侯“3・18”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莆田荔城5・29”火灾造成2人死亡、7人受伤。我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也时有发生。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5起。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火灾发生起数同比去年有所上升。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切实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目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由街道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负责部署、组织和协调辖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消防工作站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四、整治时间和步骤
2021年6月开始至2021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21年6月底前)。街道根据区安委办部署,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21年7月至11月)。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21年12月)。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技术标准要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和有关部门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流通、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街道和社区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街道要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政务督查内容,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要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街道和社区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街道、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街道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街道安监站、消防工作站将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纳入对各社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的内容。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2021年8底前,各社区要摸清本地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各社区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辖区、本行业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街道安监站和消防工作站将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情况报送。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8月28日前,各社区要摸清本地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2021年12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从7月份起,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进展及相关表格(附件1、2、3、4及相关台账)。联系人:张志雄、陈小龙,电话:7885113。
附件:1.电动自行车场所摸底表
2.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
3.翔安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4.翔安区“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附件1
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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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镇街 |
社区 |
单位名称 |
地址 |
建筑类型 |
行业类型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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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海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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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
1.单位名称,有店名则填写店名,无店名可写“XXX(店主)修理店”等;充电场所可填写“XXX(地方)集中充电场所”等; 2.建筑类型包括自建房、商业楼盘、简易搭盖、车棚等; 3.行业类型:停车、充电、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 4.各区、各部门每月20日报送本表; 5.本表累计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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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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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领域 专项治理 |
流通销售领域 专项治理 |
维修改装领域 专项治理 |
使用管理领域专项治理 |
查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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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生产单位底数(家) |
检查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生产单位(家) |
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底数(家) |
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家) |
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家) |
检查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家) |
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处) |
推动新建电动充电设施数(个) |
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栋) |
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场所(处) |
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数(辆) |
应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处) |
已建成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点(处) |
完成率 |
查处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生产问题单位(家) |
查处电动自行车销售问题单位(家) |
查处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单位、修理场所(家) |
罚款(万元) |
拘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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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各区、各部门每月20日报送本表。 2.本表累计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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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翔安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计划推进表
填报单位:金海街道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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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计划新建集中停放场所 (地址) |
计划新建充电桩个数 |
已完成新建充电桩个数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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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华路198号新华苑小区 |
120个 |
5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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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XX处 |
XX个 |
XX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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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翔安区“保命墙”建设计划推进表
填报单位:金海街道 统计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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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保命墙”建设区域 |
计划新建“保命墙”数量 |
已完成“保命墙”数量 |
完成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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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示例:1 |
新店社区 |
15(单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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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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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金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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