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金海街道非景区景点和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应急管理_翔安区政府信息公开

2025年8月20日 星期三

翔安区金海街道办事处
  • 索 引 号:XM06901-09-06-2021-006
  • 备注/文号:厦翔金街办〔2021〕73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1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金海街道非景区景点和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0-28 08:48
 各社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金海街道非景区景点和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20211011


金海街道非景区景点和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我辖区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区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景区和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压实责任,强化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相关安全措施,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专项行动,景区、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得到有力整治,安全措施更加健全完善,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整治内容

重点加强非景区景点、涉水危险区域和旅行社安全管理。金海街道暂无景区)

(一)非景区景点

1、加强滩涂、礁石、海堤、岸壁等区域管理、防范,在人员密集、事故易发多发的海域、流域水域沿岸设置安全探头并加强视频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前预警、立即整改。重点是后村岸壁、前浯海堤、欧厝渔港、澳头古渡码头、张埭桥水库等,以及各沿海社区的滩涂。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各社区

2、在滨海暗流、离岸流等涉水隐患重点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划定警戒范围和警戒线,做好巡查、提醒和劝导工作。牵头单位:文旅口、综治办、金海派出所,责任单位:各社区

3、加大对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工程治理,实现发现一个点、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牵头单位:建设口,责任单位:各社区

4、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对绿地、临水、亲水地带,山体危石、假山雕塑、滑坡地带等进行隐患排查。公园水域科学配置围栏、安全警示标识、水深标尺、救生圈等设施设备,在醒目位置标明救生电话、救助常识。重点是扬帆公园、鼓锣公园、鼓锣下游水系公园等。(牵头单位:市政,责任单位:各社区

5、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安排专人疏导人流、车流,避免人员聚集。重点是澳头社区怀远湖。(牵头单位:文旅口、综治办、金海派出所,责任单位:各社区

6、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责任单位:各职能部门和社区

)江河湖海水库等涉水危险区域

1、落实水系水库水塘安全管理措施,对水域统筹布点,合理配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设施,不定时安排人员巡查,禁止群众进入危险江河和水库管理区域。严格按照预案做好水库、拦河闸(坝)泄洪时相关疏散管理工作,重点是张埭桥水库及其水系。(牵头单位:农口,责任单位:各社区

2、在临水、临崖交通路段以及码头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加强渔船、商船、乡镇船舶等安全监管,配合查处非法载客从事滨海休闲观光活动、非法越界捕捞等问题。(牵头单位:路长口道安口、综治办,责任单位:各社区

3、加大各类自然保护地和前浯海堤游览步道、护栏、码头等各类游乐设施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和区域要停止使用或关闭。(牵头单位:农口、文旅、责任单位:相关社区

4、全面排查各类山体危石、滑坡、临水区域及森林火灾等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建设口农口,责任单位:各社区

5、在渔港码头、防洪堤及其近岸码头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牵头单位:农口,责任单位:相关社区

6、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加强救生设施设备、救助人员配置。(牵头单位:文旅口、责任单位:相关社区

7、做好其他安全隐患的整治。(各社区

)旅行社(牵头单位:文旅,责任单位:属地社区、旅行社运营管理单位)

1、旅行社必须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车辆和驾驶人,签订规范的租车协议,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因时间紧凑超速赶路。

2、旅行社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 ,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

3、旅行社要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培训,督促导游落实游客安全告知事项,提醒游客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加强个人安全防范,特别是加强节假日、旅游旺季等游客密集时段团队安全管理。

三、方法步骤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专项整治,全面摸排非景区景点等重点区域存在的安全管理短板和漏洞,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做好常态化安全管理工作。

(一)排查阶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从即日起至9月25日)。围绕整治重点内容,制定和完善整治工作方案。社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普查辖区本领域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以及人员易聚集临水区域等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管理漏洞,积极推进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实行“五个一律”。

(二)攻坚阶段,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9月26日至10月31日)。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更新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销号清单,针对整改过程中实际困难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协调解决。同时,积极开展联合行动、组织约谈警示等,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巩固阶段,建立健全常态化防范机制(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工作“回头看”,持续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针对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特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做法,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将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安委会会议研究内容,严格落实村(居)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督促非景区景点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细化应急处置方案,督促严密内部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隐患风险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非景区景点、人群高度聚集的开放式场所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全面排查分析危险区域数据,确定出高、中、低风险点,分级采取竖立警示牌、加固安全护栏、设置硬质隔离、封停危险区域等针对性防控措施。

)加大网格化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作用,加强船管站、治安巡防队(安全员)、周边视频监控设备等建设和管理。发挥综治网格、警务网格、社区网格作用,发动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开展岸线巡防,加强对沿海、沿江、沿湖等临水危险区城巡查,及时提醒、制止、劝离靠近、进入危险区域群众。

落实清单管理、项目推动。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根据区安委办规范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总表和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逐个项目建立清单台账,逐项对账销号。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形成项目化清单,加大推动协调解决的力度,在资金、人员、装备和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尽快完成整改。

)强化安全宣传引导培训。要加大对群众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采取媒体曝光、播放警示录像等方式,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对于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点,特别是比较偏远的点位、比较危险的活动项目,要强化告知提醒,从源头上减少涉险问题发生。

(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将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配合区级部门探索整合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公安民警、志愿者以及民间救援队伍等力量,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要加强值班备勤,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第一时间出动、及时有效应对,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镇街和部门职责分工

将非景区景点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街道安委会会议研究内容,定期通报情况、共享信息,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重点问题,根据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一)属地职责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抓好统筹协调、督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对本地区非景区景点和涉水危险区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警示标识、警戒监控手段,分级分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加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力度,发挥村(居)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作用,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强智能化防控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险区域监控,及时处置可能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各类情况。加强安全宣传培训,提升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处置各类突发状况。要加强船舶管理,严禁非法载客从事滨海休闲观光活动。

(二)部门职责

1、文旅配合指导A级景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弹性采取限流等措施,科学设置景区游客接待上限。配合指导A级景区在游客接近最大承载量时,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远端分流、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入口封闭“只出不进”等方式疏导客流。督导旅行社选择符合资质的车辆和驾驶人,合理安排行程,严禁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旅游安全宣传,营造文明旅游、安全出行的良好氛围。做好体育场馆、运动项目和群众健身设施的安全工作,加强对攀岩、潜水、游泳等高危体育项目的安全监管。

2、综合执法办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救援协调联动机制,把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危险区域的安全应急纳入辖区的应急联动,协同应对各类安全事件。

3、综治办会同公安机关督促各地完善优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负责将平安景区建设、非景区景点和其他涉水区域重特大事故发生情况列为平安建设考评指标,推动各级各部门责任落细落实。

4、教育督促学校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增强自我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溺水事件发生。加强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研学旅行、夏令营等活动的主办承办单位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5、金海派出所积极会同景区主管部门和属地社区全面普查景区、非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等人员易聚集区域底数,深入排查安全隐患,积极推动整改;会同涉海管海部门督促社区强化船管站、岸线巡防队伍建设,落实“三报备”制度,提升沿海岸线动态防控能力;加强景区和非景区景点治安管理,根据实际设立警务室、警务站或报警点,充实民警、辅警力量,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6、建设口指导督促各地做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

7、市政指导各社区强化城市公园绿地安全和应急管理,做好城市公园日常运营。

8、农口指导各社区做好水库、堤防、水闸、灌溉泵站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指导督促各社区督促开展种养殖生产体验、采摘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农事休闲活动的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管理。配合指导督促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持续推进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做好渔港、养殖渔排等涉渔场所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协助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工作。

9、经服办做好目录内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防范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市场主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推进辖区内电信运营企业开展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建设,支撑地方不断完善人脸识别、信息化预警等智能化防控体系。配合组织开展“平安家园”试点工作。

10路长口、道安口加强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建设,特别是临崖路段公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治一个点、少一处危险。加强临水、临崖、滑坡等交通路段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并做好安全隐患整治。

11同安海事处做好船艇的安全监管,牵头做好海上应急救援工作。

12区气象局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翔安区金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101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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