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203-09-04-2022-004
- 备注/文号:厦翔金街办〔2022〕97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5
2022年暑假将至,根据《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做好塘坝水库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安全的通知》(翔农〔2018〕18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地域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抓好安全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库、塘坝、溪流、挡潮闸等水域管理,扎扎实实把防溺水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排查,消除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立即组织对所属塘坝、水库、溪流、挡潮闸等水域进行排查,要及时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等,及时发现隐患,坚决消除隐患,如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联系街道防汛办(联系人:徐鹏,联系电话:17805959052)。同时要求相关水域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劝告和制止未成年人(学生)戏水、游泳等不安全行为。
三、加大宣传,强化意识。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广播、专栏、横幅等平台,广泛开展防溺水工作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家长和学生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
四、督查要到位。各社区要确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假期学生的安全工作,并不定期进行督查,杜绝事故的发生。
五、各学校要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特别是暑假防溺水安全教育),并通过发放致家长一封信、家访等形式对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做进一步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2022年7月5日
翔安区金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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