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901-09-08-2021-002
- 备注/文号:厦翔金街办〔2021〕15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5-27
各办、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安委〔2021〕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厦安字〔2021〕6号)、《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除隐患、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厦翔安〔2021〕5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自即日起至2021年7月底在辖区开展“控事故、保安全、迎建党百年”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管控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奋力谱写“两高两化”城市翔安篇章、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通过开展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遏制事故多发势头,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攻坚、严防死守,最大限度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道路交通方面。(1)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扎实开展路面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非法营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动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持续推进源头安全隐患治理,深入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严格查处“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强化三轮摩托车“带牌销售”监管,减少非标车销售和违法上路行驶。(3)强化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持续排查整治临池塘、水渠、水库交通安全隐患,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加大对农村地区客运场站、集市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力度,严管严查农村地区非法营运行为。(4)扎实开展重点交通违法整治,依法查处客运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经营、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严查非法营运和货车“百吨王”、超载30%以上、疲劳驾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易肇事肇祸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责任单位:新店交警中队、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机动三中队、社区建设办(村建办)、经服办、综合执法办(道安办)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二)工程施工方面。(1)强化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深基坑、高边坡、高大模板、脚手架、关键机械设备等内容,重点整治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问题隐患,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要求,加大对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2)加强工程施工领域“打非治违”力度,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充分利用航拍无人机和数字图像处理等技术加强日常巡查,发现违法建设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巡查、移交、处置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3)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等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4)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对住宅工程执行安全与房屋预售联动机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及时对接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暂停其项目预售或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涉及国有企业的,一律由事故项目的监管部门通报相应的国资监管部门。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经服办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三)工贸安全。(1)重点突出钢铁、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氨制冷以及有限空间作业,强化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落实中毒窒息、高处作业、涉氨泄漏、粉尘防爆、职业病防治等安全措施。(2)认真组织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发现未开展全面自查、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严重违法违规和整改走过场的企业,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或关闭的责令停产和报请关闭,依法惩治工贸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安监站)、经服办、社区建设办(卫计办)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1)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我市、我区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2)贯彻落实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督导企业三个责任人落实责任。(3)落实“禁限控”目录,严格审查涉及硝化、氯化、氟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的危化品建设项目,坚决防止外地淘汰落后产能向我区转移。(4)切实强化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强化“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开展安全整治“清零”行动,坚持打疏结合,实现动态清零。(5)督促企业持续强化动火、进入受限空间和检维修等特殊作业的监督管理,强化设备完整性管理,对运行10年以上的老旧化工装置,严格落实检维修计划,对运行不稳定、存在重大隐患的老旧装置,该关停的坚决关停。(6)深入开展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围绕“人、车、路、货、企”等关键要素和环节,系统整治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区建设办、沃头派出所、经服办等重点落实,经服办按照“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五)消防安全。(1)认真汲取福州市长乐区华阳染整有限公司“2·25”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开展纺织印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2)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学校医院、养老院、餐饮娱乐和城中村、“多合一”、文博单位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彩钢板、聚氨酯保温材料等突出风险,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损坏、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隐患。(3)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治理督办。(4)加强农村、城乡结合部消防安全管理,统筹开展火灾隐患治理。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消防)、社区建设办、党政办(统战)、沃头派出所、机动三中队、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新店专职消防队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六)城镇燃气安全。(1)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市场主体的安全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依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行购买实名制管理,加强用户安全用气管理,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2)发动燃气企业、燃气使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场站使用场所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3)严禁在市政气源已通达的高层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地下或半地下室使用液化石油气,严禁瓶装燃气企业新开高层建筑居民、餐饮等各类用户。(4)推动燃气企业启动燃气场站提标改造,同步推进燃气企业管理信息化,加强燃气管道施工现场保护,完善燃气管道设施标志,推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等技术防范措施,升级完善燃气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投用省燃气行业安全监管系统。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经服办、综合执法办、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沃头派出所、新店专职消防队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七)水上安全。(1)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及我市(区)实施意见、全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考核。(2)健全海事、海警、海洋渔业等涉海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扎实开展非法采运海砂“雷霆2021”、福建海洋“蓝剑”等专项行动,加大现场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港航企业和船舶超范围经营、无证营运、危险货物瞒报谎报和违规申报、内河船非法参与海上运输、船舶擅自关闭导助航设备、故意逃避安全监管等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反伏休规定擅自出海作业渔船。(3)加强船籍港源头管理,健全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形成水上安全治理合力,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4)突出防范海上商渔船碰撞风险,加强海上交通资源统筹规划和管理,优化沿海船舶航路规划、渔业码头建设及渔业发展规划,构建相对明确的航路和渔区界限。(5)加大水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6)完善水上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协调联动,强化应急演练,提高水上应急力量实战能力和应变水平。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
(八)其他方面。(1)非煤矿山方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对关闭矿山、非法采矿点进行巡查,依法查处不治理或者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等行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要紧盯已关闭矿山,依法定职责和范围严厉打击无采矿许可证开采行为。责任单位:社区建设办、机动三中队等重点落实,各社区落实属地管理,其他相关单位按职责落实。(2)针对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在我省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发现的问题(见附件),各社区、各部门要举一反三,立即逐一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各社区、各相关部门。(3)其他各行业领域要结合各自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找准重点,强化攻坚,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社区、各相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通过扎实有力的专项行动,及时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实际行动落实“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要求,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力保障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广泛发动,切实抓出实效。各社区、各部门于5月3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和初期开展情况、6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阶段性开展情况、7月2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三)强化督导考核。纪工委、效能办、综合执法办要加强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于发现的责任不落实、集中攻坚专项行动推动不力、部门监管走形式、执法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并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相关工作,有关情况要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等。省安办将在2021年6月下旬开展专项督查,市安办将不定期组织专项督查。
附件: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巡查问题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金海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2020年度国务院安委会现场考核
巡查问题清单
总体要求:以下23项具体问题,请各区各部门举一反三抓好反思和整改,并积极对接省直相关部门,按照省里有关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至上”、“三个必须”等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有差距,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方面还存在不足。
整改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省级和福州市、宁德市均未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整改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应急厅及福州市和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三)省里未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
整改单位:省应急厅负责,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四)有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省市个别领导未定期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未开展行业安全的督促检查工作。福州市政府领导干部缺少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部分地区、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对当前安全生产处于严峻复杂期、爬坡过坎期还没有清醒的认识。
整改单位:省安办、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五)省级农业部门对全省330余家饲料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仅完成24%。
整改单位: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农业农村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六)福州市公安部门对日常消防监督检查问题底数不清,隐患排查和整改进度数据变动大。特别是后疫情时期,“重发展、轻安全”问题突出,没有做到安全与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2020年全省在建筑和道路交通行业发生2起重大事故,同比增加2起。
整改单位:福州市公安局负责,全省公安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还需加大力度。一些部门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要性认识不足,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同于日常性安全工作和一般性安全检查,紧迫感不强。
整改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八)省生态环境部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排查清单还有39个问题未整改,全省还有24座尾矿库未能完成整治。省交通运输部门三年行动挂图作战目标中多项具体措施尚未完成。
整改单位:省生态环境厅、应急厅、交通运输厅分别负责,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九)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福州吴航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交建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3标段未按要求开展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没有建立企业制度清单和整改清单。有的部门整改方案制定不科学不合理。
整改单位:宁德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分别负责,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其他地市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福建海事局没有区分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所有任务整改期限全部设置为2021年底或2022年底。
整改单位:福建海事局负责,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一)有的地方和部门在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以及日常监管执法上存在执法不精准、重点不突出以及查处“宽松软”等现象。在莆田“11·27”事故中,肇事三轮车在16天之内就有53次违法违规行为,但均未被发现;莆田市1053部混凝土搅拌车中就有999部办理非营运混凝土搅拌车从事营运活动,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均未能予以严厉打击。
整改单位:莆田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及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二)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对外卖加工场所等新业态的消防安全监管存在弱项。
整改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其他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三)对于职能交叉涉及多个部门的监管领域仍然存在厘不清、不想管、管不到等问题。在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中,泉州市两级国土规划部门、泉州市鲤城区的城市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对泉州市新星机电工贸公司、欣佳旅馆的违法建设都没有及时地发现和查处,监管职责不到位。
整改单位:泉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四)宁德市未明确农家乐、农村饭店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监管部门。
整改单位: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五)宁德海事局监管海岸线长达1040公里,但监管力量只有50余人和8艘舰艇。全省大部分乡镇没有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化工作能力明显下降。前两年考核巡查已经多次指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人员少、装备差、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目前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整改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委编办、省应急厅、宁德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六)工贸行业存在风险。一是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底数不清。省、市对钢铁行业工艺设备、隐患销号掌握不准,粉尘涉爆企业数量未及时进行动态更新。二是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性不强、精准性不够。省市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对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理解不到位,对“逐企逐项逐设备”的整治要求理解还不准确。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对罗源闽光和三宝钢铁分别进行6次和2次执法检查,均未能结合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钢铁8项和有限空间4项重点检查事项开展针对性检查。三是风险隐患整改不彻底。在省应急管理厅报送的工贸行业专项执法工作进展清单中,罗源闽光和三宝钢铁2家企业报告全部消除违法行为,省厅专家现场检查结论也认定全部消除隐患,但考核巡查仍然发现多项违法行为,煤气严重泄漏、冶炼炉漏水不维修和关键数据不进行联锁等重大隐患依然大量存在。四是群体性伤亡事故隐患大。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和福建青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存在使用非冶金专用吊车、报警装置不足等十余项突出隐患,部分隐患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大事故。五是吸取事故教训不彻底。今年三宝钢铁“2·24”高处坠落较大事故反映出企业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管理不够,目前三宝钢铁、吴航钢铁等企业对相关方的管理仍然听之任之,缺乏监管。
整改单位:省应急厅、工信厅及福州市、宁德市、漳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其他地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七)企业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受疫情影响,企业用工格局发生较大变化,部分企业没有认真执行员工安全培训制度,造成安全事故屡屡发生。
整改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十八)福州正源铝业有限公司控制系统与铸造系统联锁关系中未设置进出水压力,使用液位代替。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未全面普及,福建中旅客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考核就上岗。
整改单位:福州市人民政府,其他地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十九)宁德中建一局新能源精益厂房项目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
整改单位:宁德市人民政府,其他地市、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十)对历年考核巡查指出问题缺乏系统性分析和针对性研判。2019年考核巡查中指出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防控方面需要加大工作力度,但在2020年3月7日泉州欣佳酒店仍然发生坍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整改单位: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一)2019年考核巡查整改措施中要求明确化工园区安全监管职责,但2020年依然出现部门职责不清导致化工园区认定公布和安全风险评估两项工作没有按期完成。
整改单位:省工信厅、应急厅、发改委,省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十二)有的整改任务分工不合理。2018年考核巡查问题整改任务只涉及市、县和企业层面,省级部门均未提及,问题整改情况没有持续跟踪。
整改单位:省安办、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二十三)有的问题多次指出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如部分企业缺少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人员变动未告知、没有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等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整改单位: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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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金海街道党政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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