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现将《翔安区民安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13日
翔安区民安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提升全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为目标,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决定从即日至2026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提升工作行动”)。现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全面覆盖、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全街道非火炬高新区小微企业开展提升工作行动。到2025年底前,实现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体系和工作体系健全;至少培植打造1家标准化标杆小微企业;全街道应创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达到50%以上。到2026年底前,争取在全街道所有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到100%全覆盖,经摸排确认符合创建条件的应创企业100%开展创建,创建期间新增企业创建达到100%,标准化等级证书到期后换证达到100%。
通过标准化提升工作行动,培养一支专业化、精细化的管理队伍;督促指导企业内部建立一支文化水平高、专业能力强、技术过硬的标准化技术骨干队伍;引导鼓励社会组织、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培植一批第三方专业技术支持机构;培养一批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提高我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在总结提炼我街道开展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长效机制对我街道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实施滚动管理。
二、工作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由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由安监站具体负责指导和推动,按照《翔安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实施方案》(厦翔安办〔2023〕36号)标准执行。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6月底前)
1.编制方案,排查摸底(2025年2月28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指定专人,量化目标,落实责任,广泛宣传,层层发动,凝聚共识,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要立即对辖区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开展摸排,摸排工作要实要细,确保有条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的不遗漏,暂时未达到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条件的要多服务指导,并按照小微企业分类纳入应创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台账(附件4)。每半年摸排符合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条件的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更新应创台账。
2.培训宣导,强化激励(2025年6月30日前)。提升工作要组织对《厦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指南》宣传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标准和文件,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目标和任务,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同时按照区提升工作行动专班的部署,逐步推动创建信息接入系统。
(二)全面创建阶段(2025年7月-2026年10月底前)
1.统筹协调,全面开展(2025年7月底前)。全街道提升工作行动要根据目标任务,科学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提升工作有序推进。
2.好中选优,选定标杆(2025年10月底前)。街道安监站要从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筛选不少于2家条件较好的小微企业作为行业标杆企业培植对象(若行业企业不足2家,按实际家数完成)。安监站要加强督促指导,充分借助第三方技术支撑,按照标准化内容建设规范精心打造、精雕细琢,分别实施创建、运行、提升试点工作,打造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典型标杆小微企业。
3.分级分类,现场观摩(2025年12月底前)。2025年12月底前,安监站要牵头负责遴选辖区内工贸行业小微标杆企业,并组织创建试点现场会,在2026年6月底前完成标杆企业创建,并列入现场观摩企业目录(附件5)。
4.交叉学习,巩固提升(2026年10月底前)。街道安监站要充分吸收借鉴其他镇街的标杆企业创建培植经验,采取多种方式在本辖区开展观摩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交叉学习,进一步查缺补漏。
街道安监站要紧密围绕在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专班的统一领导下,凝心聚力全力推进,争取到2026年底在全街道所有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全面开展创建工作,做到100%全覆盖,经摸排确认符合创建条件的应创企业100%开展创建,创建期间新增企业创建达到100%,标准化等级证书到期后换证达到100%。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6年11月-12月底前)
总结梳理专项行动经验,努力实现我街道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完善、部门监管执法更精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更扎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识更自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更高效。
(四)长效运行阶段(2027年1月1日起)
街道安监站要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系统总结本辖区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经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标准化年度自评机制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促进企业标准化提升并长效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责任落实。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岗位、落到实处。街道安监站要将本辖区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提升纳入督查检查的重要范畴,重点督促检查标准化提升工作情况,加强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各部门、各口要根据对应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务分工(附件2),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
(二)完善配套保障。要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辖区内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提升工作;全面推进“12345”工作法的落实(附件1),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深化培训教育。街道安监站要开展全覆盖、全员化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教育培训,突出领导干部、监管人员、安全专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等“五项岗位”关键人员培训,层层传授落实全员责任制和标准化创建、提升、运行的方法步骤。要组织专门的技术力量或聘请熟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单位或专家深入企业,培植一批可供学习借鉴的典型单位,并及时总结、推广,推动辖区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提升。
(四)注重技术支撑。街道安监站要建立专家咨询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提升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五)广泛宣传引导。街各部门、各口要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需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法规标准、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具体标准要求和工作动态,安监站要向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宣讲标准化提升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营造浓厚氛围。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识不强问题,强化以奖代补措施,持续激发企业主动创建、自主管理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
(六)注重指导检查。街道安监站要根据辖区非火炬高新区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的达标情况建立分类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达标等级低和未达标单位的安全监管。结合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检查、服务指导等方式,督促达标单位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绩效;对管理“滑坡”不再符合达标条件的单位,督促落实整改,重新评审确认等级。对具备基本达标条件,但安全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的,要促进达标升级,改造提升一批。
附件:1.通过两个“12345”工作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
2.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行业(领域)部门分工表
3.应创安全生产标准化非火炬高新区小微企业情况统计表
4.标杆企业培植对象名单
5.标杆企业现场观摩企业目录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党建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