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23-07-18 01:00:57
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天我们邀请到翔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柯志远参与我们的在线访谈,并与广大网民在线交流。柯局长您好!
柯志远2023-07-18 01:05:55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今天的访谈现场与大家进行交流。
主持人2023-07-18 01:06:14
柯局长,为进一步规范翔安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我区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政规〔2022〕4号),自2022年7月7日起实施,那新旧政策有哪些区别呢?
柯志远2023-07-18 01:10:40
与原《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翔政〔2012〕86号)相比,新旧政策存在以下差异: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权限的差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不再由区人民政府审批,而是由镇政府(街道办)审批,由镇(街)统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
(二)农村宅基地职责分工的差异。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职能由原国土资源部门调整至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明晰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与交通、城市管理、市政园林、文化和旅游等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主持人2023-07-18 01:17:59
新政策出台后,可以请您介绍下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吗?
柯志远2023-07-18 01:18:02
依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政规〔2022〕4号)
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宅基地和建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
(一)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或扩建住宅的;
(二)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三)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镇(街)、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
(四)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
(五)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六)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
(七)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批准回原村庄定居的港、澳、台胞和华侨需要建设住宅的,参照本办法规定办理。
主持人2023-07-18 01:31:33
您刚刚讲到了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否请您给我们介绍下具体的申请审批流程呢?
柯志远2023-07-18 01:32:07
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主要是村民提出书面申请、村级组织审查、镇(街)受理审核、镇(街)审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村民提出书面申请:农村村民符合宅基地申请资格条件的,经具有宅基地所有权的村民小组同意后,以户为单位,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宅基地用地建房书面申请。
(二)村级组织审查:村(居)委会定期依法组织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宅基地申请对象申请资格条件进行审议,重点审查申请对象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提交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位置、用地面积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影响相邻权利人利益,旧宅处置方式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镇(街)。
(三)镇(街)受理审核:镇(街)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宅基地审批、农房建设等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工作机制,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联合实地踏勘、联合审查审批、联合现场验收,方便农村群众办事。
(四)镇(街)审批:镇(街)根据联审结果依法作出审批,同意利用旧宅基地或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新建、扩建、翻改建建设的,10个工作日内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农村宅基地批准书》,组织力量到实地放样,划定四至范围,村民与施工方出具建房质量安全承诺书后即可开工建设。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申请、审批、建设、验收的全程监管,实行村民住宅建设“四到场一公示”制度。
(五)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通过验收的,镇(街)出具《农村宅基地用地和建房验收意见》,农村村民凭此验收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未通过验收的,由镇(街)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主持人2023-07-18 01:48:37
明白了,那在宅基地申请审批中,什么是“一户一宅”呢?
柯志远2023-07-18 01:49:07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主持人2023-07-18 01:52:34
那“四到场”制度是指什么呢?
柯志远2023-07-18 01:53:53
村民住宅建设“四到场”制度,即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到场、村民住宅竣工验收到场。镇(街)要加强对村民住宅建设、验收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不按批准要求进行建设,或验收不合格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其按期整改。
主持人2023-07-18 01:57:15
我区出台了《翔安区全面推进农村风貌管控实施意见》,那关于农村风貌管控有哪些要求?
柯志远2023-07-18 01:58:39
根据《翔安区全面推进农村风貌管控实施意见》(厦翔政办〔2023〕18号),为确保村庄建筑风貌得到有效管控,制定不同分区、不同类型农村住宅户型的适应性风貌,从屋顶、山墙、门窗、勒脚、阳台栏杆、空调机位、色彩、材质等方面对村庄风貌进行全要素指导,作为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的配套指引,为农村建房提供更全面的风貌指导,确保村庄住宅形成成片、成组、成团的风格特征,有效提升村庄规划建设水平。
主持人2023-07-18 02:03:00
好的,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关注,感谢柯局长的讲解,我们下期再见。
柯志远2023-07-18 02:04:19
谢谢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