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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翔安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通知
日期:2018-03-16 17:14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翔安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翔安区2018年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结合我区安全生产特点和实际,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加强风险管控,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持续推动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强化责任落实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这为新时代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属地领导和监管责任,严格安全生产履职绩效考核和失职责任追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全员岗位责任制风险管控建设。强化社区基层公共安全监管职能,巩固安全社区成果。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二、推进改革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结合翔安区实际,研究制定《翔安区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法治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细化分解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建立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突出改革重点难点工作推动。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新业态安全监管责任,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推动安办实体运作,加强区、镇(街)安全监管力量建设,落实安监执法机构装备配备,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联络会商工作制度。

  三、实施风险管控

  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一是加强源头管控。建立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在立项阶段的部门联合审批制度,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改造提升传统行业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水平,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工艺,减少高风险作业人员。二是强化预防治本。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分行业落实风险辨识和分级分类管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控,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定期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点、重大危险源排查,提高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能力。强化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暑期汛期安全监管,继续组织烟花爆竹禁放查非行动,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加快推进非煤矿山分级分类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风险管控,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布电子图、安全风险等级分布电子图。三是与市同步建设风险管控平台。建设集地理信息、监测监控、风险评估、风险分级、风险预警等功能于一体的市、区、企业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平台,推行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在线管控。四是强化城市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扎实推进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抓紧实施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加强城市建设运行风险管控;加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排查治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

  四、狠抓专项治理

  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企业自动化控制和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工程,督促“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自动化控制系统的维护管理和升级改造;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一图一卡一册”管理,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程。二是深化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督促企业编制并严格落实专项施工方案;加快推进施工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机械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强化“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开展隐患清零、路面防控、宣传攻势和共治合成“四场战役”,推进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确保道安“三年提升工程”顺利完成。四是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综合治理电气火灾,更新改造老旧线路和有毒易燃材料;排查整治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五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系统,重点整治“三无”船舶非法载客、非法采砂和超载运输、非法搭客、冒险行船等违法违规行为。六是深化粉尘防爆和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大力整治除尘系统、粉尘清理等十个方面的风险和隐患,综合治理整治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的重大隐患;冶金、建材、轻工等行业领域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继续开展石材加工、光电、陶瓷、化工涂料、铅酸蓄电池、制鞋等职业病危害较重级别以上企业整治,以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形式带领镇(街)监管人员开展监督检查。七是开展电焊违规违章操作专项整治。强化建筑施工工地和其他电焊场所安全监督检查,开展承接焊接加工业务的单位(含小五金店等个体户)的焊工人员持证情况排查,做到持证上岗。严格落实企业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严查“三违”行为。

  五、严格监管执法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一要严格依法执法。建立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整改清单、负面清单,全面推行菜单式管理;强化依法治理、事中事后监管和常态化执法;制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计划和现场执法检查方案,严格执行“四不两直”“双随机”执法要求;提高非事故行政执法案件比例,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集中查办一批安全管理混乱、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的典型案件。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对未依法采取相应执法措施或降低执法标准的责任人实施问责;严肃事故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二要提高执法实效。推行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强化街道(乡镇)和各类功能区安全生产执法,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增强法律威慑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聘请第三方为监管执法提供技术支持;探索邀请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负责人提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责水平。三要提升执法能力。会同区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按要求标准充实区、镇(街)两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补充完善车辆等执法装备;运用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案卷等手段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组织安全监管执法教育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和案卷评查,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能力。

  六、夯实安全基础

  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规范,参与构建安全生产信息化全市“一张网”。二是推进企业提升本质安全。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促进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夯实企业安全基础。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的作用。三是加强安全宣传教育,运用各类媒体,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平安校园创建等活动,凝聚安全发展共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逃生技能。四是加强安全生产基础投入。加大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等相关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在村庄增设消防栓、在城区增建充电桩等安全设施,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城市安全综合管理水平。五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行政管理职能,完善公共安全管理应急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全区各级及民间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完善应急救援联络会商和应急物资储备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