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公司工人触电死亡,此前设备两次漏电,公司负责人认为—— “只不过是麻手”可能是静电导致
日期:2021-09-14 16:20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近日,位于福建省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的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及电工潘某因涉嫌安全生产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本报讯 记者沈良坤 通讯员林添城报道 近日,位于福建省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的某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及电工潘某因涉嫌安全生产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月12日7时许,位于厦门火炬(翔安)产业区的某工贸有限公司注塑车间内,发生一起工人触电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事发前,该公司注塑车间一台注塑机机械手出现停机故障,引发注塑机故障报警,该注塑机操作工人双手未戴手套按扶粉料机加料斗(不锈钢材质)边缘时,触电身亡。

  事故调查发现,在此之前,该注塑机及粉料机就已经两次出现漏电现象,但该公司负责人却认为“只不过是麻手”,可能是设备产生的静电所致,未采取措施。此外,该公司安装事发机器时雇用的电工潘某不具备相关资质。

  据了解,该公司负责人原系一名模具工人,靠个人努力奋斗,最终当上了老板。据这名负责人自述,他当了老板以后一心想着扩大经营规模,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没有跟上,现在十分后悔。

  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及电工潘某因涉嫌安全生产犯罪,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不吐不快

  重效益轻安全的恶果

  ■肖艳鹏

  “只不过是麻手”,该公司负责人的无知和侥幸心理最终酿成了悲剧。其实这起事故的原因并不复杂,假如企业负责人在听说工人反映“手麻”后便开始查找故障原因,遵循常规的操作流程就能及时排除风险。

  该企业负责人先是雇用无资质电工,而后对操作工人两次触电都未予重视,错过了整改隐患的机会,最终酿成大错。

  按理说,作为一名从一线工人成长起来的企业负责人,应该更了解一线安全生产的特点,更能站在工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也更应该注重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况且,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而根据其自述,在身份转换之后,其反而为了经济效益,漠视安全,不仅害了操作工人,也害了自己。

  如今,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企业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扎好安全藩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