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厦门闽坤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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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
厦门闽坤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12664728547X |
法定代表人 |
蔡栋梁 |
违法事实 |
2024年9月4日15时许,位于翔安区海翔大道入口与翔安大道交界处(海翔立交南侧),厦门闽坤集团有限公司工人在检修供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余元。违法事实:一是未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按规定有针对性地对公司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导致其员工陈荣华(死者)、陈通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技能,不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违规下井作业。二是施工作业准备不充分,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落实监管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之责任,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之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应急部第14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该单位作出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 |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28日 |
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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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个人 |
蔡栋梁 |
身份证号码 |
350481******0014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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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9月4日15时许,位于翔安区海翔大道入口与翔安大道交界处(海翔立交南侧),厦门闽坤集团有限公司工人在检修供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余元。蔡栋梁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未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个人作出人民币玖万陆千元整(¥96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 |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28日 |
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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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个人 |
蔡佳堤 |
身份证号码 |
350221******5019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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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2024年9月4日15时许,位于翔安区海翔大道入口与翔安大道交界处(海翔立交南侧),厦门闽坤集团有限公司工人在检修供水管道的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窒息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0万余元。蔡佳堤作为厦门闽坤集团有限公司翔安区水务维抢修现场负责人兼安全员,对所属员工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及时制止和纠正本单位员工陈荣华(死者)、陈通的违规作业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五)、(六)项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个人作出人民币壹万陆千肆佰捌拾壹元肆角壹分(¥16481.41)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 |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