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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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单位 |
厦门华泰利机电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737899364N |
法定代表人 |
南存钿 |
违法事实 |
2025年5月9日,根据厦门市12345平台举报件,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厦门华泰利机电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1、该公司员工王某某正在从事电气焊接作业,但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2、经现场询问,该公司员工余某某承认其从事电气焊接作业,但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经调查,该单位存在违法事实是: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参照国家应急部《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二部分裁量细则(26)裁量阶次B阶次具体标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对该单位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 |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