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轩依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日期:2025-08-27 11:16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上海轩依膜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30143921X1):

  我局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翔)应急罚〔2025〕19号》,决定对你公司处人民币伍拾贰万元整(¥52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翔)应急罚〔2025〕19号》。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签收上述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缴款方式缴纳,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厦门市同安区或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4号楼                    

  联系电话:0592-3758079、3758071

  厦门市翔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