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马巷厦门多灵货柜制造有限公司“6·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评估报告
日期:2025-12-29 09:4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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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6·13”一般事故简介 

  (一)事故概况 

  (二)事故过程 

  (三)事故发生原因 

  (四)事故性质 

  二、评估工作过程 

  三、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四、事故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 

  (二)认真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相关单位事故防范和措施落实情况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与组织保障 

  (二)从项目启动到完工核销全流程监管 

  (三)落实主体责任及技术规范 

  (四)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六、总体评估意见 

  

  一、“6·13”一般事故简介

  (一)事故概况

  1. 事故发生单位:厦门多灵货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多灵公司);

  2. 事故发生时间:2024年6月13日9时10分许;

  3. 事故发生地点:厦门市翔安区马巷街道环镇镇东路的厦门多灵公司厂房内;

  4. 事故类别:高处坠落事故。

  (二)事故过程

  2024年6月初,厦门多灵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找到宋XX、田XX、刘X,拆除靠近美上路一侧的旧厂房(包含屋顶、横梁和立柱)。6月13日上午6时31分许,田XX和宋XX等人在吊车到达后开始在厦门多灵厂房内拆除旧厂房,他们先用吊车吊住需要切割的横梁,然后切断横梁与立柱之间的连接处,之后用吊车将横梁吊放至地面。田XX和宋XX通过旁边的龙门行车爬到立柱间的横梁进行切割作业,刘X负责在下面打下手。9时10分许,田XX坐在由南向北第四根立柱的梁柱连接件上(距离地面约9米)切割第三根和第四根立柱间的横梁,宋XX坐在第三根立柱梁柱连接件等待田XX那端切割完毕后再切割。当田XX切断第四根立柱梁柱连接件和横梁间的连接时,第四立柱梁柱连接件突然从立柱上坠落,在梁柱连接件上面的田XX也一起坠落到地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件发生原因

  1. 事故直接原因

  田XX:自身安全意识淡薄,防护意识差,在没有系戴安全带的情况下爬上未固定、无防护措施的构件上进行高处作业,违反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中5.2.3项“严禁在未固定、无防护措施的构件及管道上进行作业或同行”和《建筑施工作业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中20.4项“ 在2m及以上的无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悬崖和陡坡作业时,必须系挂安全带”的规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 事故间接原因

  厦门多灵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田XX等人开始拆除旧厂房至事故发生时,厦门多灵公司未对相关人员进行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二是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措施及时制止田XX未系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的行为;三是对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资格审核把关不严格,田XX、宋XX等人从事高处作业时未取得高处作业资格,负本起事故的管理责任。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组认定,翔安马巷厦门多灵货柜制造有限公司“6·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违反规范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评估工作过程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督促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翔安区安委办于8月5日成立翔安马巷厦门多灵货柜制造有限公司“6·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评估组。评估组通过实地检查原事故现场、查阅资料、相关单位汇报整改落实情况等方式,对照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逐项进行评估。

  三、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翔安区应急管理局对负有责任的厦门多灵公司和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分别进行立案处罚,相关单位和人员已在规定期限内缴交行政处罚的罚款。

  四、事故责任单位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

  1.事故后,厦门多灵公司根据《翔安马巷厦门多灵货柜制造有限公司“6·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内容,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按照《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翔安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翔政规〔2022〕3号)文件和马巷街道《消除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隐患》的相关规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在后续的厂房拆除中与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督促施工单位依法作业,并核实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2.“6·13”事故给厦门多灵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严重影响,导致公司面临较大的困难,厦门多灵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自2024年8月1日起全面停产,不再从事原来的货柜制造生产,并把公司厂房、车间进行改造后作为厂房出租。

  3.事故发生后,为了尽快完成事故防范措施整改,消除隐患,同时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切实履行事故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后期作为厂房出租业主的主体责任,厦门多灵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王XX为组长的“6·13”一般事故整改小组。

  (二)认真做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了预防事故的再次发生,事故单位迅速整改,改变安全管理不力的现象,扭转安全生产不利的形势,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事故发生以后,厦门多灵公司已认识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分别在2024年8月组织了事故分析和措施落实会议,在2024年12月组织了事故落实整改措施总结会,明确了公司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责任,推进事故整改各项措施落实。

  (2)针对本次事故对小散工程认识上的不足,厦门多灵公司起草修订《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出租单位、出租方安全员、各入厂企业和施工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厂区出租运营过程中涉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管理。

  (3)为满足厂房出租需要,公司制定了《厂房出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承租方各自安全主体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出租单位和岗位。

  (4)为保障出租安全,2025年1月5日,公司特别成立厂区安全协调机构,把各承租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纳入机构组织中,并明确厂区安全生产协调机构职责,定期召开会议,落实厂区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5)2025年1月起,分别与各入驻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书中详细规定了安全要求、安全责任划分、事故处理等条款,为承租方安全提供了保障。

  (6)制作入驻厂区企业情况表,要求各承租方明确是否涉及危险品名称、数量、是否涉及有限空间、是否涉及粉尘涉爆、是否有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逐一进行核实,确保厂区各单位作业安全。

  2.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2024年8月至9月,为吸取事故教训,组织了员工汲取“6·13”事故警示教育培训和学习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相关培训,提高公司内部员工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意识。

  (2)公司在停产期间,制定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涵盖了公司所有岗位和人员。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并建立完善的培训记录档案。

  (3)厂房出租后,厦门多灵公司也定期组织各承租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各承租方的安全意识,并通过张贴安全标语等方式,强化安全理念,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3.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任命厂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生产安全工作,协助各承租单位全面开展厂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对厂区各租户作业现场进行实时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确保各场所的租户作业现场安全有序。

  (3)落实厂房出租监督,加大了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督促各承租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特别对危险作业要落实作业许可审批规定。

  (4)对各入驻企业进行监管,要求做好入厂第三方装修作业人员进行监管,并做好承包商施工作业人员入厂前安全培训及危害告知和施工交底。

  4.组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1)加强了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定综合检查表和消防专项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

  (2)加强了对出租单位的管理,定期对出租单位的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作业。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要求出租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作业安全。

  5.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设置厂区微型消防站。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建立消防队伍,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战斗服、防护靴、头盔、腰带、手套、灭火器、水带、水枪、简易逃生面具、消防强光照明灯、消防锹等常用消防器材并定期维护。

  (2)张贴厂区公用警示标志。厂区内消防器材设施、配电箱等特定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包括消防设施标识、安全疏散标识等。

  (3)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培训档案。

  五、其他相关单位事故防范和措施落实情况

  在事故发生以后,马巷街道办事处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监管的通知》要求,为预防和消除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隐患,从管理机制、全流程监管、责任落实、执法保障等多方面采取了系统性措施,具体如下:

  (一)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与组织保障

  1. 明确职责分工。统筹协调信息管理、安全巡查、现场复核、完工核销等工作;综合执法办联动执法中队,负责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其他相关办公室配合做好协同工作。  

  2. 组建专业监管队伍。建立专职安全监管员队伍,根据社区规模配备人员,定期公布名单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监管人员具备专业能力。  

  (二)从项目启动到完工核销全流程监管

  1.严格信息登记与审查。 指导建设单位或业主通过信息登记系统登记,农村建房可结合审批环节同步登记,确保项目纳入监管。对登记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分类处置。  

  2.强化现场复核与日常巡查。组织专职安全监管员现场复核,制定巡查计划,重点内容包括:核查登记信息与现场一致性,督促未登记项目补登;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落实 ;对不同类别项目分类处置。

  3.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建设、未批先建、超范围施工等行为依法查处;对未登记、资质不符、无专项方案、防护缺失等13类情形,一律停工并按规定处置。  

  4.隐患处置依据。对照《常见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隐患处置表》,明确违法条款、处罚依据和执法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停业整顿等),确保执法有章可循。  

  (三)落实主体责任及技术规范

  1. 明确主体责任义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先登记后开工,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施工,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制止隐患行为;制定施工方案,培训作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具,落实特种作业持证要求,保障安全经费投入,购买工伤保险等。  

  2. 细化安全技术要求。针对高处作业、临时用电、基坑工程等重点环节,制定专业技术规范,明确操作禁忌。  

  (四)组织宣传教育和培训

  定期组织专职安全监管员、建设单位和作业人员开展安全培训;鼓励公众举报安全隐患,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普及风险防范知识和法规要求。

  在事故发生后,马巷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监管,构建了“登记-审查-复核-巡查-处置-核销”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从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到隐患消除形成闭环,降低了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的安全风险。

  六、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认为事故相关单位均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翔安马巷厦门多灵货柜制造有限公司“6·1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建议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