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翔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战地观光园景区门票价格重新核准的请示》(厦翔旅〔2025〕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闽发改服价〔2020〕690号),经研究决定,同意战地观光园景区门票按原标准执行。具体如下:
一、门票价格:全票40元/人・次,半票20元/人・次。
二、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优惠范围和幅度、12315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