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2021〕5号)要求,现将《2025年翔安区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予以公布。《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翔安区2024年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的通告》(翔发综〔2024〕1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2025年翔安区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