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跨省就业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5〕72号)等文件要求,经审核通过,现需为李小明等3人发放2025年第一季度交通生活补助4500元;为张忠平等9人发放2025年第一季度跨省就业奖励54000元;为爱思开实业(厦门)钢铁有限公司等993家企业招用4737人补发2025年第一批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奖励1184250元;为铂爵旅拍文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45家企业招用343人补发第2025年第二批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奖励85750元;为爱源(厦门)电子有限公司等186家企业招用442人发放2025年第三批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务工奖励375700元;以上资金合计1704200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7889830。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