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翔安-彭阳劳务协作的若干意见》(厦翔人社〔2021〕40号)、《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厦人社规〔2024〕2号)等文件要求,现需为苏平林等20人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闽宁劳务协作交通生活补助30000元;为李启智等7人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闽宁劳务协作跨省就业奖励42000元;为马治军1人发放闽宁劳务协作彭阳籍务工人员就业补助1000元;为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闽宁劳务协作吸纳奖补27000元;为厦门鹏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8家企业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小微企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348169.86元;为福建百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39家企业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登记失业人员一次性吸纳补贴20000元;为博维星科(厦门)商贸有限公司等77家企业发放2025年第二季度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407500元。以上资金合计875669.86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9月9日至9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7889830。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