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工程有关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补贴配套政策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培训补贴申报审核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厦人社〔2024〕204号)文件要求,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湖里区企学职业培训学校2家培训机构承办我区第23-30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263人,现需按1000/人的标准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63000元。
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5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小王 联系电话:7889783。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