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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闽宁劳务协作补贴的公示
日期:2025-11-05 15:1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和《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关于翔安-彭阳劳务协作的若干意见》(厦翔人社〔2021〕40号)等文件要求,现需发放第三季度闽宁劳务协作补贴126000元,其中为马明月等17人发放2025年第三季度交通生活补助25500元,为马萍等16人发放2025年第三季度跨省就业奖励96000元,为马治军1人发放彭阳籍务工人员就业补助1500元,为友达光电(厦门)有限公司发放2025年第三季度吸纳奖补3000元。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及时向我区就业中心反馈。联系人:小房,联系电话:7889815。

  厦门市翔安区就业中心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