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相关单位、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厦门市公安消防支队翔安区大队、各镇(街):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和厦门市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教综〔2018〕1号)要求,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请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