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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9-03-01 10:3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镇(街):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2020年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7〕23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农林水利局

                                           2019年222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农民培育工作,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增强农民从业、择业、创业能力,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和效益、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厦门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农〔2017〕231号)及《关于印发厦门市2017-2020年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农〔2017〕2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培育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和“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工作要提高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形成,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发展,有利于吸引和留下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实现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任务

  根据厦门市农业局文件要求,2019年翔安区重点培训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农村带头人1200人。经研究,培训计划定为1250人:新店镇250人、马巷镇250人、新圩镇(含大帽山)350人、内厝镇300人、大嶝街道100人。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与实地参观、理论学习和现场操作相结合的方式,每场培训参训人员原则上为50人左右,每次培训时间为2天,由各镇(街)具体实施。

  三、培训时间

  2019年3月至12月

  四、培训内容

  以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培育、休闲农业与民宿管理培育、产业融合培育、生态农业培育、农产品营销培育、农业五新技术、养殖技术(畜牧、蔬菜、种苗)七个专题为主要内容,由各镇(街)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专题。

  五、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老师的聘请及课酬由区农林水利局负责,依据翔安区委组织部、翔安区财政局、翔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联合下发的《厦门市翔安区区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翔财综〔2018〕103号)标准支付,其他培训经费将根据培训计划另行下达,由各镇(街)按相关规定支出。

  六、有关要求

  (一)各镇(街)要指定专人负责本行政区的培训组织工作,及时上报培训计划。同时认真组织村民参加培训(参训村民年龄原则上应在18-65周岁范围),根据参训人员规模选定培训地点,准备好培训所需设备,做好本镇(街)培训活动的具体实施、教学管理与后勤保障工作。

  (二)参训人员参加培训应携带身份证,凭身份证领取误工补贴(50元/天/人)。

  (三)每村的培训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应于5日内按要求上报参训人员信息,以便我局及时将相关信息整理归档。

  (联系人:卓培杰,电话:7066078,邮箱:nlssck@xiangan.gov.cn)

  附件:翔安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XX专题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