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5号
翔安大道东莲村绿化遮挡工程审计结果
(二○一八年二月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我局对“翔安大道东莲村绿化遮挡工程”工程决算进行审计。审核结果如下:
工程决算送审造价41.69万元(合同价45.00万元),审计发现建设单位送审清单中,存在错套定额、高套定额、未依据规定下浮等情况。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规定之一,责令改正……核减或者停止拨付工程投资”和《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第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工程款应予调整;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予以收缴”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计价规范、相应定额、价格信息,并作现场抽检,审定工程决算价为25.73万元,应予核减15.69万元,以审定的工程造价进行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