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6日在翔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翔安区审计局局长 李春安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经济运行“探头”作用,对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公共资金、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助力翔安区高质量发展。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全区各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和社会大局稳定,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多管齐下,推进财源建设。积极筹措各类资金,争取上级资金及债券资金,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74亿元,有效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加大协税护税工作力度,助力产业强链固链补链,2023年全区建筑业税收同比增加1.2亿元、制造业税收同比增加3亿元。
——统筹调度,优化支出结构。继续落实教育补短板工作,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教育、卫生健康分别投入22.99亿元及7.41亿元,其中教育投入同比增长9.6%;持续加快改善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优先战略,投入1.64亿元开展城中村现代化治理行动,投入8.52亿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强化监管,提升治理水平。巩固完善制度措施,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组织全区208家区直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2021年决算和2022年预算信息公开自查;紧盯重点领域监管,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省审计厅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类检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够认真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到位。
(二)垫付款项未及时收回。
(三)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未清退。
(四)人防费未上缴国库。
二、行政事业单位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财政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审计,对区建交局等6个单位开展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基本能够遵守相关财经法规,建立健全预算及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入财政资金未发挥效能。
(二)款项支出审核把关不严。
(三)内控措施执行不严谨。
(四)合同协议监管不到位。
三、镇(街)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主要对大嶝街道、内厝镇等4个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镇(街)党政领导干部基本能够认真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较好地履行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征地补偿款管理不规范。
(二)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三)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
(四)违规发放各类奖金及补贴。
(五)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
(六)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
(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开展了翔安区重点村居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参投商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数字经济产业园运营情况以及新圩镇应急抢险等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一)翔安区2020-2022年重点村居财政投入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重点村居财政投入在完善村居基础设施、优化村居人居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提升了群众幸福感。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未公开招投标,3个镇(街)3个乡村振兴项目肢解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二是违法分包致文物损坏,1个镇1个工程被施工单位擅自分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个人,擅自增加楼地面铺装等修缮内容,造成原文物损坏;三是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8个镇(街)131个项目合同价合计38,444.27万元,设计变更合计4,548.16万元,占比11.83%,131个项目中有91个未按期完工,工期拖延最长达2年;四是未依合同追究备案人员未履职责任,3个镇(街)未依据合同追究部分重点村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等备案人员未实际到岗履职责任。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翔安区卫健系统在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率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健康档案管理不规范,400名已故高血压患者及134名已故糖尿病患者没有及时终止居民健康档案,22份已故非重点人群居民档案未及时核销,其中4人出现健康体检记录、6人出现随访记录;二是卫生院及卫生所人员配备不达标,医护人员比例为1:0.57,与2022年市对区1:1.2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按配比要求全区120个乡村卫生所应配备乡村医生525人,实际配备276人,缺口249人;三是未按要求设立标准化卫生所,1个社区尚没有正式的村(居)卫生所,1个社区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未达到省标60平方米的要求,6个卫生所没有达到诊室、治疗室、药房三室相对独立分开的要求;四是建设补助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拨付57.50万元资金补助建设2个卫生所因用地纠纷、选址危房等问题未能投用,1个卫生院建设补助资金20万元因用地问题未启动建设,资金长期滞留社区账户。
(三)翔安区参投商业保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类惠民保险为辖区居民提供相关保险保障,减少各类重点人群家庭经济负担,增强了家庭抵御风险的水平。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复投保形成资金浪费,消防及各单位的特殊岗位意外保险(保费137.18万元)与原区委政法委社会治理综合保险存在重复,镇(街)政府扶贫救助保险与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老人安康险存在保险对象交叉,各镇(街)2022年计生家庭疾病补充保险有360人重复投保造成资金浪费1.35万元;二是扩大开支和赔补范围,1个镇4个村重大疾病险在3个年度中共为147名翔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投保2.55万元,9个镇(街)自行扩大保险对象为473名翔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投保1.82万元;三是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告知可申请赔付,7宗老人安康险出险案件未能同时享受计生家庭意外医疗费及住院护理津贴的赔付,5宗计生家庭意外保险出险案件未能同时享受老人安康险医疗费及住院护理津贴的赔付。
(四)翔安区数字经济产业园运营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主管部门能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我区数字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发展定位不明晰,核心领域产值占比较低,2021-2022年园区数字经济核心领域企业产值仅占同期园区企业总产值的11.66%和4.5%;二是数字经济产业支撑项目效果欠佳,2020-2022年厦门呼吸健康研究院产值逐年下降,1家公司未能完成协议约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大部分预期性指标;三是“一企一策”企业履约不到位,1个组团未完成招商营税指标,2家企业未完成部分实验目标、专利申请、生产线建设等内容,1个组团未完成引进企业、人才数量和纳统产值等合作目标;四是款项收缴不及时,1家公司未缴交2个年度未达基本税档违约金519.73万元,8家企业未缴租金271.38万元,12家企业未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21.61万元;五是扶持效果不佳,2019-2021年园区39家企业已兑现奖励扶持资金1,548.16万元,45家企业享受办公物业租金减免1,562.08万元,但上述企业对翔安区的税收贡献仅为808.50万元。
(五)新圩镇应急抢险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实施提升了新圩镇河道及排洪沟的防洪减灾能力,基本排除持续降雨造成的安全隐患。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工程结算送审不实,11个项目因图实不符、重复计算等核减工程造价204.19万元,二类费用4.66万元;二是建设过程管控不到位,1个项目未按图施工,重力式挡土墙坡度与原设计不符,3个项目隐蔽工程及检验批质量验收资料未体现必要数据,1个项目未及时处理施工残留围堰导致堵塞河道。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开展了翔发集团原董事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覆盖集团本部和下属建发公司、新区公司等8家所属子公司。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追究合资经营公司履约责任。
(二)损益不实。
(三)代建项目管理不到位。
(四)未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六、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总投资概算为2.23亿元的新店中学初中部扩建项目和总投资概算为3.62亿元的2020-2022年正本清源项目建设情况实施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核减工程造价及二类费用595.53万元。
(二)溯源排查不到位。
(三)未依据招标条款签订合同。
(四)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
(五)重复建设损失浪费15.93万元。
(六)项目改造不够彻底。
七、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主要对大嶝街道和内厝镇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实施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资源管理方面:
(二)水资源管理及治理方面:
(三)林业资源管理方面:
(四)固废污染防控方面: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完善财政管理体制
各镇(街)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等问题仍然存在,建议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控制机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观念和财经纪律意识。同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减、取消低效无效预算项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合同履约监督,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建议各镇(街)各部门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把关,确保合同协议权责清晰、内容合法合规;加强履约监管,落实过程监督和验收责任,及时处理履约过程中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督促履约主体落实相关责任。
(三)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参建单位监管体系,强化主管部门及建设、代建单位的监管意识及违约追责意识,加强对项目立项、预算、招投标、质量、工期、结算等全流程监管,督促各参建单位切实履职尽责,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深化细化项目前期工作,强化对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研究,严控设计变更,规范建设程序,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