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日期:2025-09-04 15:2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一、资金政策公开

  【文件依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实施好厦门市202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厦农〔2025〕61号,以下简称《2025年补贴政策》),《厦门市关于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厦农规〔2024〕3号)。

  【补助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台湾同胞和台资农业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补助内容】机主将列入我市报废农机种类且符合报废条件的农机申请报废,按不同机型类别给予定额补贴。

  【补助标准】报废农机补贴标准详见《2025年补贴政策》附件。

  【申报程序】

  1.回收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

  2.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厦门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以下简称《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当地负责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

  3.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身份证、银行卡(折)等材料向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厦门市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申请表》,审核通过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向区级财政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结算材料,审核通过的,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兑付补贴资金。

  二、资金分配公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农机报废更新)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4号)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资金(农机报废更新)的通知》(厦财农指〔2025〕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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