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文明创建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日期:2026-03-06 11:12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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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5  年度)

单 位 名 称

厦门市翔安区文明创建事务中心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文明创建事务中心

宗旨和

业务范围

1、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文明传播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行政中心3号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洪党育

开办资金

22.65(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宣传部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65

14.47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5年1月21日单位名称由“厦门市翔安区文明创建事务中心(厦门市翔安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变更为“厦门市翔安区文明创建事务中心”;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1、承担精神文明建设、网络文明传播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2、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开办资金由“33.23万元”变更为“22.65万元”。

2025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的工作部署,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努力抓好文明培育、文明实践和文明创建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推动工作出彩出新,近一年以来,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70余条次,精神文明建设向高质量发展持续有力推进。 一是推动文明培育入心见行。深化体育文明建设,打造赛演文明示范区,举办乒超联赛“乒出鹭岛文明范”活动,吸引观众打卡文明公约超3.5万次;承办全市“体育文明课堂”启动仪式,获新华社报道。深化文明乡风建设,试点推行“首例报告”机制,黄厝村乡风文明建设经验被中宣部主管《农家书屋》刊载。二是推动文明实践提质增效。完成9个镇(街)、128个村(居)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全年开展各类活动超1.3万场,惠及40万人。深化“文明实践+老年教育”模式,实现全区老年大学教学点全覆盖,新培育6个市级优质教学点;深化“文明实践+公益法律服务”试点区建设,推动调解矛盾纠纷1.4万件。三是推动文明创建常态长效。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新培育1家全国文明单位(翔安海关)、1个全国文明村(黄厝村)和1个全国文明家庭(陈青松家庭),推选“中国好人”候选人和“福建好人”各1名(陈亮入选“中国好人”候选人、郭防获评“福建好人”称号)。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下发人居环境检查通报72份,整改问题1861个。在欧厝试点构建“365”城中村文明创建实践体系,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创建示范性村居,厦航三六里文明街区被列入市级诚信街区培育项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