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350208MB1A97456B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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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厦门市翔安区巡察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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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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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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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翔安区巡察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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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1、承担开展巡察工作等方面有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2、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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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祥福一里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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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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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6.4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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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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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巡察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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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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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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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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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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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25年6月5日办理法人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由蔡素娟变更为陈丽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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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依法依规开展业务。2025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 2025年,协助区委巡察办扎实开展第七轮、第八轮共18个单位常规巡察,完成五届区委常规巡察全覆盖。此外,配合区委巡察开展专项巡察1批次,机动巡察1批次,与市委巡察组联动开展对全区10个重点村(社区)巡察“回头看”,有力地推动被巡察单位规范化管理。 配合区委巡察办,细化监督重点,建立个性问题清单,通过“共性+个性”的清单管理模式,确保巡察精准高效。 协助区委巡察办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全程跟踪指导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巡察整改见底见效、成果运用深化拓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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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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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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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其 使用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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